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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2019
早购公寓亏6万‧可追讨差价吗?
作者: 郑碧娥


迷茫买主来信指出,2017年7月25日与发展商签下标准的买卖合约,当时公寓价钱在折扣后为51万令吉,2019年4月25日去询问,发展商竟以折扣后45万令吉的价钱出售同层同款的单位,买主还获得的其他优惠。

他说,我们先购买房产的人,在还没等到领取公寓的钥匙,就已经亏损6万令吉,加上其他的优惠。

请问有甚么途径,可以向发展商追讨房价的差异,以及索取其他的优惠?

发展商在交屋期的截止日期前交了钥匙,但是房屋的问题在过了交屋截止日期,都还没处理好,请问是不是拿了房屋钥匙,就不能再向发展商提出处理房屋问题的要求?

答:购屋者协会中文组主任陈钟灵说,产业市场的交易也属于自由买卖性质,在过去,向发展商订购房屋,几乎都不会面对跌价的情况,后来者购买,一般都需多付至少相等于屋价10%的价格,而且行动慢一些,可能还会买不到理想的单位,即使是门牌号码不美,也未必可获得减价。

可是今天,情况恰恰相反,购买卖剩的高价洋房、中价的公寓,或是一马房屋,不论是建好或是兴建中的单位,在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购买,多数获得10%或是更高的回扣,以及其他的优惠,例如附送厨房壁橱、卧室冷空调等配备。

也许迷茫买主看到这样的答案会很失望,这种情况与购买卖剩的轿车、家具获得回扣,道理是一样的,不同的是,房屋的价格数目比较大,扣减后的差价也不小,让早买产业的业主感到心痛,觉得对他们不公平。

假如早买房屋者,购买的价格比较优惠,后来购买房屋者,必须支付较高价格才能购买,发展商也不可能要早买的业主多付上涨的差价,这过程只能说,谁比较幸运一些、谁比较不幸运,不过,当市场供需情况平衡时,这种情况就不会发生。

另外,领取房屋锁匙后,假如房屋问题还没修理好,只要没有超过享有修补房屋的有效期,购屋者仍可以向发展商提出修补房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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