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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6/2019
纳吉SRC洗钱案‧控方指是潜在证人不适合聆审‧罗斯玛被促离开法庭
作者: 张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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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玛听闻控方基于她是潜在证人而反对她听审后,便步出法庭,匆匆离开。

(吉隆坡18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罗斯玛在SRC国际公司洗钱案进入第27天审讯时现身进入庭内,支持丈夫拿督斯里纳吉,惟在控方指她是此案的潜在证人,不适合聆听审讯后,她便匆匆离开法庭。

身穿红色马来传统服装的罗斯玛今早与纳吉一同抵达吉隆坡大使路法庭,她是于9时20分左右进入第三高庭,坐在纳吉身后的正后方。

期间,纳吉曾转身与罗斯玛短暂细语交谈。

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副检察司在辨方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交叉盘问第39名证人SRC国际公司前主席丹斯里依斯密时打岔,向法官指出,罗斯玛已针对此案录取口供,是案件的潜在证人。

他说,控方不希望日后延伸出其他程序上的问题,因此要求她离开法庭;沙菲宜则说,他将交由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做出最终决定。

罗斯玛在法庭尚未作出任何决定前就起身,向辩护律师拿督古马仁德兰摇手示意,表示自己愿意离开,随即与随行的一名女律师一同离开法庭,前后仅逗留了大约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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