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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2019
发放签证涉7贪污罪·扎希控收贿1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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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末扎希(中)在发放外国签证(VLN)事件上涉嫌收贿424万新元,面对7项贪污收贿控状,但他否认有罪,并以20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

(吉隆坡26日讯)前副首相兼前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在发放外国签证(VLN)事件上涉嫌收贿424万新元(约1300万令吉),今日面对7项贪污收贿控状,惟他否认有罪,并要求审讯;他将于明日在沙亚南法庭面对另外33项控状。

明沙亚南法庭另控33罪

通译员念出每项控状后都询问他是明白控状,他则表示明白及要求审讯。

7项控状指阿末扎希于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期间在布城Seri Satria,收取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共424万新元,作为他担任公务人员,即内政部长期间,为该公司延长合约的酬劳,让该公司担任中国一站式服务中心及外国签证系统的供应商,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B)条文,可在相同法令24(1)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并罚款5倍数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一担保人20万保释

主控官莫哈末慕扎米副检察司要求被告以20万令吉保释金、一名担保人及交出护照保外候审,阿末扎希代表律师冯吉祥并无异议。

由于阿末扎希在较早前面对洗黑钱等控状时已交出护照,因此地庭法官阿祖拉允许阿末扎希以20万令吉及一名大马籍担保人保释。

根据控状,阿末扎希于2017年3月28日及5月4日收取两笔各30万令吉新元的贿款,同年9及11月收取两笔各104万新元的款项;他在2018年1月10日、2月12日及3月2日再次接受三笔各52万新元的贿款。

此案将在7月31日过堂。

阿末扎希今早8时20分在其长女拿督努鲁希达雅的陪同下抵达吉隆坡法庭面控。

纳吉洛曼现身声援

多名巫统领袖也到法庭声援阿末扎希,包括前首相兼巫统前主席拿督斯里纳吉、巫统最高理事拿督洛曼及巫青团长拿督阿斯拉夫。

阿末扎希与纳吉在庭内握手后,感谢后者特此前来给予支持;纳吉在第九地庭内与他闲聊20分钟左右后,在开庭前便已离开。

此外,反贪会主席拉蒂法及副主席(行动)拿督斯里阿占巴基也在开庭前现身法庭,与其他反贪会官员并坐在公众席第二排。

阿末扎希办理保释手续后,于早上11时05分左右离开法庭。代表律师哈米迪在庭外针对辩方是否会申请将案件移交高庭审理回应说,他尚未接获其当事人的指示,明日会在沙亚南法庭面控后才进一步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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