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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2019
习近平签特赦令 ‧ 政治犯不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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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周六签署发布“特赦令”。(图:法新社)

(北京30日综合电)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周六签署发布“特赦令”,特赦高龄、曾参与对外作战、曾为国家重大工程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等9类正在服刑的罪犯。但是,涉及贪污罪、杀人等严重刑事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及参与恐怖活动等罪行的犯罪人,则不能获得特赦。

特赦令提到,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体现依法治国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根据第1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的决定,对依据今年1月1日前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且正在服刑的9类罪犯实行特赦释放。

获得特赦的罪犯共有9类,包括参加过抗日、解放战争及建国后对外作战的老兵;为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做过较大贡献;立过重大军功的军人;因防衞过当被判刑的;及年满75岁或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等。

不过,特赦令同时表明,贪污受贿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犯罪,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贩卖毒品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罪犯,其他有组织犯罪的主犯,累犯的均不能获特赦。

这是1949年中共建政以来的第9次特赦。公开资料显示,中国政府1959至1966年间对“确认改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伪满洲国和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的战犯”有6次特赦,1975年则赦免全部在押战犯,2015年抗战胜利70周年又特赦逾3万人。

新华社指出,根据党中央部署,特赦部分犯罪,有利弘扬国内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展现中国人权司法保障水平,进一步树立开放、民主的国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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