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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2019
方志民:厂商机制令杂货商蒙亏·少卖商品抗议不允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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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民(坐者右三)与柔佛州杂货商公会各属会会长呼吁全国同业合作,以合理方式抗议厂商的不退货政策。

(居銮30日讯就)马来西亚杂货商联合会总会长方志民呼吁全国同业关注一家知名厂商目前在柔佛州实施的不退货政策,并认为杂货商同业应一起抗议此机制,减少销售该厂商旗下的商品,以表达在此措施下被迫承担损失的不满。

“这家厂商旗下有许多用品及食品,在过去半年内在柔佛州实施不退货政策,除了损坏货品,拒收柔佛州杂货商食用期限将至或是滞销商品的退货,让赚取薄利的杂货商蒙受亏损,这是零售业者无法承受的。”

方志民于昨晚出席居銮杂货商公会暨居銮酒商公会成立73/58周年纪念暨第45/32届理事会就职典礼联欢宴会后,发表谈话。

进价折扣无法抵销亏损

他指出,厂商虽已提供用品1.5%及食品0.6%的进价折扣,但对赚取蝇头小利的杂货商仍太少,无法负担亏损,并认为不退货政策的开始将成为足以燎原的星星之火,恐燃烧至全国同业。

“厂商在生产商品时应已计算耗损和退货的成本,如果不退货应该降低售价,因为这个品牌是他们的,厂商有责任收回,而不应该将此风险转嫁给杂货商或是代理及批发商,因为即使一样产品带来亏损,我们都受不了。”

他强调,因市场需求,也无法抵制不卖该厂商商品,但该会将告诉同业减少销售无法提供退货服务的商品,转而大力支持能提供退换货的商品。

他认为,商家在不能退货的情况下,依旧会把商品放至架上直到食用期限的最后一天,甚至也有可能在过期后仍盼望能售出以降低损失,相信最终受损的会是该厂商的品牌形象。

他希望该厂商勿忘初入市场时获得杂货业者的大力协助,包括树立品牌及开拓市场,并提及大部分食品厂商都会定期协助杂货业者巡视库存,在临近保存期限时回收商品,做退换货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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