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7日讯)警方侦破玻璃市历年来最大宗的走私和网卖仿造枪械案,在一间民宅起获市值7万令吉的各类型仿造枪械,并逮捕一名嫌犯。
警方于3日晚上8时15分,在加基武吉卢布西叻垦垦殖区的一间民宅逮捕嫌犯,也充公了各类仿造的枪械,包括17把来福枪、213把短枪、164枚子弹等,还有49颗子弹滚珠、36瓶气枪压缩气瓶及2把手铐。
巴东勿刹警区主任莫哈末哈林说,嫌犯除了通过电话联络接订单,也在WhatsApp开设群组买卖仿造枪械,但只接受熟客或熟人介绍的新客的订单,再用快递送货。
“嫌犯卖的仿造枪械,完全模仿真枪的大小及重量,容易吸引买家。各类仿造枪械售价100令吉至2000令吉不等。”
嫌犯泰跑腿走私运马
莫哈末哈林说,嫌犯与泰国籍跑腿,是使用马泰边境出入境关卡,将仿造枪械运入我国的。
“初步调查发现,他们开车或骑摩哆车,经巴东勿刹或旺吉辇2个关卡,每星期平均出入境3次,分批小量走私仿造枪械入我国。”
“嫌犯走私时,会把仿造枪械藏在盒子、草席、后车厢或儿童用的袋子,以掩人耳目。协助走私的泰籍跑腿每次可得100令吉至250令吉佣金。”
追查买家身分
他补充,虽然嫌犯供证时,指买家的仿造枪械用来打猎,但警方担心流入本地市场的仿造枪械涉及刑事罪案,因此会严加追查此案跑腿和各买家的身分。
莫哈末哈林也说,29岁男子曾于2016年因走私仿造枪械,被关税局逮捕并定罪,被罚款5000令吉。这是该男子第二次在走私仿造枪械罪名下被捕。
警方已将嫌犯押往加央法庭申请延扣7天,并援引1960年军火法令第36(1)条文(拥有及进口仿造枪械),以及1957年警察法令第89条文(非法拥有、制造、贩卖及供应警察所用枪械及制服)条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