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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2019
政府追讨所得税诉讼·纳吉须缴16亿

(吉隆坡9日马新社讯)政府向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追讨2011至2017年期间约16亿9000万令吉所得税的诉讼,订在7月25日进行案件管理。

高庭副主簿官依利沙里曼昨日通过电子审查系统(e-review system)择定上述日期,而案件管理将由他负责。

据知,传讯令状已在7月4日交给纳吉,纳吉是此案唯一答辩人。

政府通过内陆税收局在6月25日入禀法庭起诉纳吉,要求他缴付总额16亿9287万2924令吉83仙所得税,以及从判决日起每年5%利息、堂费及其他法庭认为适当的款项。

根据诉状,志期今年3月20日附加估税通知书,纳吉在2011年至2017年估税年需缴付的所得税如下:

2011年─1亿1617万3374令吉12仙

2012年─3亿2092万9932令吉31仙

2013年─8亿9157万3465令吉46仙

2014年─1亿1914万4655令吉51仙

2015年─1687万9500令吉3仙

2016年─64万3445令吉21仙

2017年─34万6471令吉41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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