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Newsletter 活动
12/07/2019
被裁决不能诉土权及2造诽谤‧联邦法院准林冠英上诉

(吉隆坡11日讯)联邦法院今日批准财政部长林冠英的申请,继续就他对马来土著权威组织(PERKASA)和其余两造的诽谤诉讼提出上诉。

由沙巴及砂拉越首席大法官拿督斯里黄达华,以及联邦法院拿督莫哈末扎瓦威、拿督纳里尼组成的三司,批准林冠英的申请,以对上诉庭的裁决提出上诉。

上诉庭于2016年12月21日推翻高庭此前宣判土权组织和两家主流媒体毁谤林冠英罪成,以及需赔偿给林冠英的的裁决。上诉庭裁定,林冠英不能以公职人员身分起诉媒体诽谤。

时任上诉庭法官拿督罗哈娜尤索夫(现为联邦法院法官)表示,法院受《马来西亚前锋报》与彭亨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拿督斯里安南耶谷判决的约束,公职人员无法指控任何人、包括媒体诽谤。

无论如何,随着《新海峡时报》以及《马来前锋报》在今年3月5日履行高庭的判决,分别赔偿20万令吉给予林冠英后,后者也撤销了对两家媒体的指控,今日只针对土权主席拿督依布拉欣阿里以及前通讯主任鲁斯兰卡欣提出毁谤指控。

时任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是于2012年对7造提起了诽谤诉讼,并指鲁斯兰卡欣于2011年10月1日在土权网站发表的声明,声称他向新加坡揭露国家机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一事对其造成了毁谤。

高庭于2015年3月26日裁决,《新海峡时报》、《马来西亚前锋报》和土权毁谤林冠英罪名成立,并宣判土权需赔偿15万令吉,《新海峡时报》和《马来西亚前锋报》分别赔偿20万令吉予林冠英。

分享到:
热门话题: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