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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7/2019
何倩仪:资讯发达的年代更要客观

资讯发达的年代,只要有“爆点”的消息流出,许多人就会唇枪舌剑和七嘴八舌一番,说多了最后可能变成人云亦云,事情真假与否或许变得模糊,刻板印象却逐渐形成。

好比一宗案件,警方接获投报后,将依据程序进行调查,但许多时候,不少人“迫不及待”的对有关案件高谈阔论,甚至在网络上留言,来个未审先判。

一个人被指涉嫌某某案,意指被怀疑涉及违法事件,但怀疑未必是真有涉及其中,案件一日未在法庭下判有罪,被指涉嫌者是被称为嫌犯,就是被嫌疑的人,不是犯人。

警方接获投报后需要进行一系列详细的调查,包括传召被指控者录取口供、收集证据和呈上报告给检察单位等等。

以上简括列明的调查程序需时进行,以便调查过程不会出现疏忽或纰漏,一旦调查认为某某人有犯错,报告将呈上检察署以决定是否进行提控,若提控将开庭审讯、传召证人供证、证据呈堂等。

嫌犯被定罪需要经过许多程序,而不是网络或他人一句“他真的有犯错”就可以判罪。

在这个资讯发达的年代,讯息瞬间就会在媒体、社交网络、手机App等传播工具“爆炸”开来,几乎人人都可拿到所谓的第一手资料,有些是真实实在的资讯、有些则是已经加盐加醋写到自己就像受害者般的“实情”,更有人云亦云我也不“执输”的人协助散播消息,因而一件事随即出现好多不同的版本,众说纷纭。

一些人可能觉得被指控者一定有犯错才会被指控;一些人或会“看了就算”没再深究;一些人会以“等待警方调查才能有结论”、“怀疑而已不一定有罪”、“可能是阴谋或陷害”等等来看待一个事件。

无论如何,每个人都有自由对每件事情发表意见,可是大家都应尽社会责任,不利用笔或键盘去伤害人、不散播不实传言或消息,选择阅读有公信力的媒体报道,客观看待每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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