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5日讯)2018年总稽查署第一系列报告指出,马兰县土地局管理及账目等全部表现不佳,工作人员不仅没有每天跟进工作,就连现金收据也没有依时上缴及进行审核。
总稽查署去年针对彭亨州11个政府部门、各局及法定机构展开财务管理稽查,其中4个受稽查单位显示卓越财务管理能力、另外5个达到良好,马兰及而连突县议会及土地局的仅达理想。
90至100分是卓越(Cemerlang,5颗星)、80至89.9分是良好(Baik,4颗星)、70至79.9分是理想(Memuaskan,3颗星)、60至69.9分是未达理想(Kurang Memuaskan,2颗星)及59.9分以下是不理想(Tidak Memuaskan,1颗星)。
报告指出,马兰县土地局行政管理、预算案管理、接收管理、收入管理、花费管理、统一基金、信托户头及预支管理、物流及储藏室管理及政府官车管理的表现都需要提升及加强。
马兰而连突县会表现居后
排在马兰县议会前的是而连突县议会,两者之间的表现皆是倒数的第一和第二。
马兰县议会的员工不仅没有依时间进行跟进工作,在接收了民众缴付的款项后没有马上交至财务部,就连现金收据也没有及时呈上和附上签名,就连每日执勤核对账目的上司也没有依时执行工作,导致许多账目出现问题。
另外,发现该会有许多账目未获得州财务部批准,就先使用款项进行活动等。
该会的员工也没有定时检查电子邮件,并允许非检查邮件的工作人员检查邮件,让许多民众邮件也没有阅读或者回复等。
驾驶官车的司机向财务部索取大道过路费时,也没有出示单据等。
在稽查报告中指出,马兰县议会、而连突县议会以及淡马鲁县议会被稽查出90张正式收据共12万4535令吉没有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