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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2019
保镖枪杀雇主3死5伤案·伤者上诉得直获赔逾11万

(槟城16日讯)2年前发生的保镖枪杀雇主拿督王德光酿3死5伤案,其中遭受枪伤的事主国营电视台摄录员阿米鲁起诉得直,第四高庭法官拿督哈达丽雅驳回第二答辩人GMP Kaiser保安(马)私人有限公司的抗辩,并判该公司须付11万4470令吉赔偿金。

哈达丽雅今日上午驳回这家被列为第二答辩人的保安公司的抗辩时,指该保安公司须确保案中获得配枪的保安人员,即第一答辩人惹阿华遵守使用枪械指南正确使用枪械,而这是保安公司无可推卸的责任。

控方律师西门慕拉里指出,阿米鲁获得的赔偿金包括1万4470令吉特别赔偿金,这包括了医药费和3个月的薪水;此外,阿米鲁另获4万令吉受伤赔偿金、3万令吉创伤后遗症赔偿金,保安公司也须付3万令吉堂费。

阿米鲁于2016年12月1日晚上7时15分骑摩哆载一名朋友朝槟城大桥行驶,因发现一宗车祸停下来观看,以致遭当时开枪扫射的第一答办人惹阿华枪击受伤。

这宗枪击案导致3人死亡,死者除了枪手的雇主王德光,还有另两名死者,即32岁的“小丑”崔汉明和38岁的花贩山迪姆鲁甘。

至于枪击案伤者,除了受枪伤的阿米鲁,还有4名公众受伤,即33岁的女医生雅丽娃妮、38岁的国能职员努鲁胡旦、同为32岁的工厂职员李方文和潘美珠(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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