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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7/2019
客户夜店被临检到场了解‧律师遭警扣留十余小时
作者: 黄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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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泳境(中)昨日在其代表律师刘礼宾(右)及叶海量陪同下,前往中央警局报案。

(诗巫22日讯)律师陈泳境申诉日前陪同及协助客户报案后,警方前往检查客户的夜店,他到场了解情况,竟遭警方扣留十余小时,并被关在扣留室及被令穿上紫色囚服、验尿和拍照等,遭受警方的不公平对待。

陈泳境今早在其代表律师刘礼宾及叶海量陪同下前往中央警局报案。

他指出,本月17日下午2时许,他陪同岁夜店业者(39岁)前往中央警局报案,当时客户因一名菲律宾女员工的问题而向警方报案。警方当晚前往客户的夜店检查。

当晚9时许,他接获客户的通知而到夜店了解情况。他到场时向警方表示自己是业者的代表律师,但警方过后却将他连同客户及一名员工押往警局扣留。

被关扣留室 穿囚服验尿

陈泳境被扣留至次日下午3时许才获释。被扣留期间,他被当成嫌犯,关在又臭又热的扣留室,还被令穿上紫色囚服。次日,他更被安排验尿、缉取指纹、拍照及录口供。

他说,从事律师18年,他是首次遭遇这种事。他强调,他只是为客户服务,并没有犯法,却被警方当成嫌犯对待。他亦打算向反贪污委员会投报,希望当局介入调查此事。

叶海量指出,律师陪同客户到警局报案反被警方扣留,在诗巫是10年来第2次发生。

他强调,律师陪同客户报案在联邦宪法是被允许的。警方可以扣留任何人,但必须拥有合理的理由,或怀疑对方犯法才可以扣留。

他说,陈泳境将保留对警方的起诉权利。他也呼吁诗巫警区主任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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