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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7/2019
黄炳火:保留法律追究权·“自立冻结我职务 不合法”

(吉隆坡24日讯)拿督黄炳火说,自立合作社董事会宣布冻结其董事主席及董事的职务,是不合法、错误及其罪名是莫须有的,因此,他保留一切法律追究责任。

他说,他坚持本身曾在7月22日发表的媒体声明,即“没有证据证明我采取了有损自立合作社权益的行动”。

指没证据证明损害自立

他今日在文告中指出,事实上,6月27日董事会议决,以授权予他采取与有关当局配合的行动,以便确保该合作社没有犯法,也不会遭到民事起诉。

他说,曾刊登于2019年6月10日星洲日报一篇有关其言论的报道,与事实不符。

文告披露,该报道指“黄炳火讲述了整起事件,包括反贪会所公布曾接收一马发展公司(1MDB)资金的41个单位,自立合作社也在名单内,他立即在6月27日召开紧急董事会议;显然,黄氏试图合理化本身的行动。”

他郑重声明,他没说过自立合作社被反贪会点名,出现在曾接收1MDB资金的名单内。

他也说,他是由该合作社成员选出的董事主席,职责就是要维护6万名成员及60名职名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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