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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7/2019
店屋迟交索偿‧属于民事案

张先生与生意伙伴,以公司名义购买一栋3层楼的店屋,准备做为生意的店面和办事处(一楼和二楼、还未决定三楼的用途),这样日后不必继续向别人租店屋,可是,发展商却延迟交屋,至今已经逾期9个月,之前预测可能只是面临迟交店屋半年,因此,已经通知店主退租。

现在,弄到张先生需要暂时向其他店屋租店,想要继续向原有店主租店屋,可是,店主说已有租户付了订金,再过两个月就要搬来办公,请问:“发展商延迟移交店屋锁匙,是否需要赔偿买家?假如发展商不赔,应该如何争取利益?”

答:购屋者协会中文组主任陈钟灵说,店屋的发展商延迟移交店屋锁匙给买家,也需要给予买家应有的赔偿,一切以买卖合约做为参考依据,由于店屋的发展商不在房屋及地方政府部的管辖,因此,买家若要争取权益,例如上庭争取赔偿,并不是上房屋仲裁庭,而是一般的民事法庭。

建议张先生联系其他买家,共同商讨跟进店屋的发展,以及日后若需要争取赔偿,准备如何进行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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