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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2019
入住隆酒店图发生关系.男子认诱拐人妻罚款2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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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承认涉引诱、拐走及约束他人妻罪行,被判罚款2000令吉。

(马六甲31日讯)巫裔男子被控于去年9月期间,拐带一名有夫之妇,并意图与对方发生关系,今日于甲州推事庭面控时,认罪不讳,被判罚款2000令吉。

被告是扎哈利(30岁),来自雪兰莪州。

控状指被告在2018年9月4日约凌晨4时,位于吉隆坡某家酒店,窝藏和禁锢一名21岁的有夫之妇,并意图与对方发生关系,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第498条文(引诱、拐走及约束他人妻子)。

在上述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本案由副检察司英丹丽雅娜提控,推事是莫哈末纳兹林。被告的代表律师是莫哈末法汉。

莫哈末法汉代表被告向推事求情时,指被告目前没有工作,尚需照顾家庭,并坦言已知悔改,同时,在整个调查过程配合警方,希望法庭能够只判被告罚款。

莫哈末纳兹林最后决定判被告罚款2000令吉,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4个月代替。

夫指被要求汇款1万

根据案情,本案女子的丈夫,在9月3日晚上9时30分,向警方报案。其丈夫报案时,指妻子与他在没有争吵的情况下离家,不久后接获妻子讯息,要求他汇入1万令吉的款项到妻子的银行户头。

警方后来得知男子的妻子与被告入住吉隆坡某家酒店内,而事主(女子的丈夫)在汇款给妻子后,警方也依据情报扣查一对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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