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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8/2019
男子控砍伤警区主任‧律师要求送精神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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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纳斯里莫哈末纳西尔(33岁)聆听控状时,表情冷静。(图:马新社)

(瓜拉登嘉楼22日讯)上个星期涉嫌砍伤登嘉楼勿述警区主任莫哈末赞比里警监的马来男子,今早在瓜拉登嘉楼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

被告莫哈末纳斯里莫哈末纳西尔(33岁)被控以巴冷刀攻击莫哈末赞比里,并导致对方右手指被砍断,蒙受重伤。这起伤人案于本月15日,中午12时30分,在勿述日底柯多巴花园住宅区住处外发生,被告是一名自雇人士。

被告于刑事法典326条文(严重致伤他人)下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可面对最高20年监禁、罚款或鞭笞。

被告今早在法官阿兹曼慕斯达法面前,聆听控状时,表情冷静。控方由副检察司旺莫哈末依札旺阿都拉代表,他在庭上提出基于此案严重性,并且为伤者带来永久性身体残缺的伤害为由,要求法官禁止被告保释外出。同时也把被告身为伤者的邻居,以伤者的人身安全纳入考量。  

“据我知,伤者目前仍然在留院,而被砍断的手指已经无法驳回。”

无论如何,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卡马鲁查曼向法庭求情时,要求法庭允许被告被送往医院,以针对其精神状况进行诊断。

他说,根据被告2012年的医疗报告,被告曾经在哥打峇鲁苏丹后再娜二世医院精神科诊所接受治疗。

法官阿兹曼慕斯达法在庭上,基于此案将转交勿述庭庭审理,因此未针对是否允许被告保释,以及接受精神检验的要求作出决定,并择定今年9月11日在勿述地庭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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