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反贪会特别行动组高级助理专员,也是SRC国际公司洗黑钱案查案官的罗斯里胡先说,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声称,他于2014年8月在意大利De Grisogono珠宝店花费320万令吉,是为了送礼给卡塔尔前首相夫人。
他说,纳吉在反贪会为他录口供时,声称那是送给卡塔尔前首相夫人的礼物。
纳吉涉及SRC公司4200万令吉洗黑钱案今日进入第57天的审讯,罗斯里是本案第57名证人。
辩护律师法汉针对纳吉的信用卡在De Grisogono珠宝店的320万令吉花费,在交叉盘问时,出示一份新的文件,据称是卡塔尔前首相夫人诺阿都阿兹致于纳吉的妻子拿汀斯里罗斯玛的感谢信。该感谢信志期2014年8月15日。
没见过致罗斯玛感谢信
罗斯里表示,他从未见过该封感谢信,而罗斯玛在调查期间,反贪会录取其口供时,也不曾提到过这封信。
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打趣说,该封信可以被标记为IDD(仅用于识别),如果辩方传召卡塔尔前首相出庭供证,则可以将其标记为呈堂证据。
询及他是否知道意大利De Grisogono是珠宝店的问题,他说,他没有去意大利调查,所以无法确定。
对于法汉声称纳吉购买有关珠宝,是送给卡塔尔前首相的夫人的说词,罗斯里说:“这是他(纳吉)说的。”
法汉主张纳吉购买320万令吉的珠宝送礼给关系良好的外国领袖,罗斯里表示,纳吉确实是这样说的。
第47名证人大马银行高级副总裁(信用卡授权及欺诈管理组)杨英良(译音)早前供证指出,属于纳吉的两张限额300万令吉大马银行(Ambank)白金信用卡,于2014年8月8日在意大利de GRISOGONO珠宝店进行10笔交易,同一天内刷了高达76万3500欧元(332万670令吉65仙)。
当晚,纳吉在脸书上澄清,这笔开销是为了赠送某个国家的王室礼物,并张贴一封信函,证明他在2014年8月8日所赠送的礼物,收礼者在同年8月15日来函感谢纳吉夫妇所赠予贵重礼物。
纳吉住家6.7万建水槽塔
不确定是奢侈或必需
罗斯里说,他不确定纳吉支付6万7000令吉在其北根的住家建造水槽塔,是属于奢侈或是必需。
不过,他同意辩护律师法汉所指,即纳吉作为政治人物,需要维修和装修其北根的住家,以便可以在该处办活动。
法汉向罗斯里出示纳吉的大马银行私人账户交易的摘要,目的是要证明纳吉账户发出的支票是作为政治、企业社会责任和慈善用途。
第8名证人法庭,即Syadilah Enterprise的承包商达勿供证时指出,纳吉曾在2015年从大马伊斯兰银行的户头开出总额7万7300的支票给他,作为2014年在纳吉北根住家建造水槽塔和房子其他部分的维修费用。
达勿说,当时用3个月建好水槽塔,建造费用为6万7000令吉,另外,他也接获指示维修冷气,电线和屋顶,维修费为9540令吉;维修门把及厨房收费为760令吉。
罗斯里证实,纳吉的账户在2015年支出8400万令吉作为这方面的用途,不过,他不同意法汉的主张,即纳吉无意滥用其个人账户内的资金的说法。
强调反贪会查SRC过程独立“苏博录供我没在场”
罗斯里强调,反贪会针对SRC公司案的调查是独立的,包括为SRC公司前董事拿督苏博耶辛录取口供的过程。
他说,苏博去年从印尼返回大马后,反贪会在PULLMAN酒店为他录取口供,过程是独立的,他作为查案官也没有在场。
反贪会的调查是否独立的问题,导致罗斯里与首席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激烈争辩;当沙菲宜问到反贪会录取苏博的口供的相关问题时,质疑反贪会的独立性的问题,并且说:“我不作出判断,上苍会知道。”
罗斯里再三强调反贪会的调查是独立的,录供期间,他没有插手干预,也没有跟苏博交谈。
对于沙菲宜提出苏博在其签名方面的口供不一致问题,罗斯里承认,苏博在第二次和第三次录供时改口供,否认一些基金和证券即时电子转眼系统(RENTAS)表上的签名是他的。
苏博口供不一交法庭裁定
对于苏博这方面的口供不一致,他表示,交由法庭裁定。
罗斯里说,他没有调查有关银行文件是否伪造,因为没有人否认有关文件的签名是属于他们,他也表示没有把有关签名送去化验局由手写专家鉴定,而且在调查的过程中没有意识到签名被伪造的问题。
没有索取法依沙签名样本
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质疑,SRC案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罗斯里胡先为何没有索取SRC国际公司前首席执行员聂法依沙,并尝试询问后者关于法依沙的证词以获取答案。
罗斯里也是第57名兼最后一名证人。他今日供证在接受沙菲宜交叉盘问时确认,在调查SRC案件过程中曾经索取纳吉与SRC国际公司前非执行董事拿督苏博的签名样本,不过并没有针对样本呈交到化验据去鉴定,因为并不存在相关的问题。
询及是否有索取法依沙的签名样本,他表示,没有。
追问及为何没有,他说,因为没有相关签名出现造假的指控。
询及是否应该也索取签名样本因为可能出现关于签名的疑虑,他表示同意。
另外,询及针对反贪会于2015年10月在印尼雅加达向聂法依沙录口供,是否有针对他的口供进行进一步调查,并寻找相关的证据,他确认说有。
追问及相关证词是否有呈交到法庭,罗斯里先是反问是指谁的证词,最后在沙菲宜再三询问下,他表示相关后续调查都已呈交给法庭。
不过,主控官希达峇旦阻止沙菲宜进一步提问关于另一名证人聂法依沙的证词,并指对方是在钓取答案,沙菲宜同意不继续追问相关问题。
不同意纳吉SRC不存个人利益
另外,询及纳吉作为时任首相及财政部长与SRC国际公司并不存在个人利益,罗斯里表示不同意。
沙菲宜则询问,为何会说存在个人利益,罗斯里说,这是因为与SRC有关系。
询及是否同意当时作为首相及财政部长,以及财长机构(MKE)主席的纳吉可以出席4次关于讨论SRC国际公司事项及相关政府担保的内阁会议,他表示,可以。
询及纳吉作为时任财长,他在内阁会议中讨论关于财长机构旗下的公司是作为政府代表,他则表示不同意。
沙菲宜询问是否同意纳吉在内阁会议的决策是为了政府利益,他表示同意。
在与控辩双方律师讨论后,法官纳兹兰宣布案件于下周二早上继续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