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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8/2019
阿都拉昔:可当场解决争议·选委会应有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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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都拉昔(左)表示,选委会应成为有权力及真正独立的组织,右为选举改革委员会首席执行官阿米鲁。

(古晋28日讯)选举改革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都拉昔表示,选举委员会应被赋予执法权力,以便在投票日当天,可当场解决投票过程所出现的争议。

他指出,选委会目前没有执法权力,甚至连选举海报被撕烂的争议,也没有权力解决。

阿都拉昔今日在砂州图书馆主持选举改革委员会研讨会后召开新闻发布会说,选举改革委员会在全国巡回举行的研讨会中接获许多关于选委会权力的意见,包括委任选委会成员的过程,以及强化委员会的组织。

“我们认同需要让选委会成为有权力及真正独立的组织,没有人可以操控选委会,影响选委会的运作。”

他说,让选委会成为强大的组织,可避免执政党或在野党干预选委会的运作及自由,并在选举过程时,可当场解决争议。

他表示,选委会也应被授权应对媒体相关的事务,确保媒体能在选举期间秉持公正的报道,比如电视台提供某个政党宣传平台,也应该对另一方政党有同等的对待。

选区划分 现有制度应继续

另外,针对选举改革委员会是否会研究选区划分机制,包括是否沿用“杰利蝾螈”(Gerrymandering)制度,阿都拉昔指出,除非有关于选区划分新的法令出现,否则选委会应会继续沿用现有的制度进行选区划分。

他认为,尽管过去选区划分出现许多争议,但该课题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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