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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2019
贩卖大马卡集团侦破·槟登记局高官今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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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兹尔

(吉隆坡11日讯)全国刑事调查总监拿督胡兹尔说,警方在一项联合行动中侦破了一个贩卖大马卡集团,逮捕了20名年龄介于32至70岁的嫌犯,并起获大批证物,包括3万8340令吉现款。

20嫌犯落网起大批证物

他说,涉及售卖大马卡身分证的国民登记局槟州分局嫌犯,将在反贩卖人口与反贩运移民法令26(E)条文下被提控(首要控状),及其他刑事程序法典466条文和国民登记条例第25(1)(I)条文下被控。

另一方面,槟州检察主任尤赛尼今晚也向马新社证实,被捕的是国民登记局槟城分局助理局长,而他将于明日在槟城地庭面控。

胡兹尔今晚发文告说,除了上述国民登记局官员之外,另有5人以欺诈方式贩卖身分证、报生纸以利便其他人出入境大马,而将分别在反贩卖人口与反贩运移民法令26E条文下被控。

捕一持大马卡中国女子 

文告指出,今年5月16日,槟州移民局官员在诗布朗再也移民局分局,逮捕一名持有大马身分证的中国籍女子。 

由于该名女子企图向官员出示大马身分证以申请国际护照,但移民局官员却发现该女子无法以马来话与官员交谈而起疑,向警方报案。

警方援引移民局法令第15(1)条文及护照法令第12(1)条文展开调查,调查报告于今年5月24日提交给槟州检察主任,而该女子交由警方展开调查。

文告说,今年5月27日,槟州北赖中区警局刑事调查组警官决定逮捕该女子助查,警方援引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15(1)(E)条文开档调查此案,调查报告呈交给槟州副检察司,该女子面对3项控状即抵触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15(1)(E)条文;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15(1)(C)条文;及1966年护照法令第12(1)条文;被告对这些控状承认有罪。

胡兹尔说,5月31日,国民登记局向警方报案,指槟州国民登记局有人以诈骗手法向他人发出报生纸和大马身份证,警方以刑事程序法典420条文开档展开调查。

以欺骗方式发出各证件

他表示,随著上述女子被捕,槟州警区警方即展开密秘调查行动,揭发一个由几个人主使的非法集团涉及操纵了从制作、获取、贩卖及非法持有个人身分证及报生纸,而最终目的是要让非大马公民、非永久居民取得一份可供出入境大马的旅游证件。

“这抵触了2010年反贩卖人口与反贩运移民法令第26(E)第IIIA项条文,同时也抵触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条文,及其条文下的第一附表的安全罪行第一附表的。”

他说,槟州警区刑事调查组警官也在今年8月9日,于槟城峇六拜国际机场逮捕一名中国籍男子,并从男子身上搜出报生纸、身分证、大马国际护照及其他国家护照等证件。

他说,经核实后,警方发现有关证件都是以欺骗方式发出的报生纸、身分证、大马国际护照及其他国家护照,警方即援引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51(3)条文、6(3)条文和51(5)(B)条文扣留和调查该男子。   

该男子同时也在2010年反人口贩卖与非法移民(修正)法令条文下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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