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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9/2019
控贿赂东姑安南100万·陈英文俯首认罪

(吉隆坡17日讯)被控于2013年向前联邦直辖区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提供100万令吉贿金的商人拿督陈英文,今日在高庭俯首认罪。

据《马新社》报道,法官莫哈末纳兹兰今日下午2时15分,宣判70岁的陈英文罪名成立。

房地产发展商陈英文被控于2013年向时任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69岁)提供100万令吉贿金,并通过北干那那工业私人有限公司的大众银行支票,汇入东姑安南的联昌银行户头。

回报提高士马勒路计划容量

控状指出,陈英文此举是要回报东姑安南批准其公司Nucleus地产私人有限公司(如今为Paragon City发展私人有限公司)的申请,以提高士马勒路发展计划的容量。

鉴此,他被指于2013年12月27日在敦依斯迈路布特拉世界贸易中心的联昌银行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109条文(教唆/串谋),与刑事法典第165条文(贿赂)同读,罪成可被判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处理此案的祖莉亚副检察司说,陈英文是通过谈判程序,达成控辩双方的案件管理协议后,作出供认。

8月23日,高庭择定于9月19日起,一连2天开庭审理陈英文及东姑安南贪污案。

2018年11月15日,东姑安南被控向陈英文收取100万令吉贿金,以批准提高一家公司在士马勒路发展计划的容量申请。

交替控状指出,陈英文与作为公职人员,即联邦直辖区部长的东姑安南串谋犯罪。东姑安南通过北干那那工业私人有限公司的大众银行支票,汇入其联昌银行户头的方式,为自身收取来自被告的100万令吉,而东姑安南知道陈英文作为Nucleus Properties董事,与自身有公务关系,因此是串谋犯下罪行。

陈英文是于2013年12月27日在敦依斯迈路布特拉世界贸易中心的联昌银行犯罪,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第16(b)(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1)条文治罪。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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