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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2019
拥毒案上诉成功挑疑点·2华男逃15年牢灾

(亚庇18日讯)2华男被控拥毒,在古达地庭被判罪成,须入狱15年,因不满刑罚和罪名,上诉至高庭,由代表律师提出合理疑点,获高庭採纳,并宣判两人无罪释放。

据控状,两名华裔男被告分别是首张文胜(译音)和黄庆祥(译音),皆55岁,被控于2016年1月12日在必打士卡尼邦岸甘榜可达雅一间无门牌房屋内,被发现拥有34.62公克甲基安非他命,抵触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第39A(2)条文下判刑。

一旦罪成,可面临不少过5年监禁,以及不少过10下鞭笞。

此案在古达地庭审结后,2被告被判入狱15年,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房间没锁遭栽赃陷害

两名被告今日由代表律师爱德华保罗向高庭提出上诉。爱德华认为此案的最大疑点,是事发现场可能被人动过手脚。

他说,事发现场是在一间出租给不同房客的房子,而两名被告合租的房间只供他们在週末日回来必打士时居住,平日他们都在拜丹工作。

“房子的大门和两名被告合租的房间经常不上锁,就算我的当事人离家外出工作数天,都不会锁上房门,这意味<7740>任何人都可以出入这个家和他们的房间。”

此外,警方是在线人提供情报后突击检查这间房子,因此爱德华认为,种种迹象都可以显示两名被告被栽赃陷害的可能性。

但主控官鲁斯丹副检察司告诉法官,此案的控方证人屋主已阐明,事发前并未发现有外人闯入屋。

但爱德华反驳说,查案官在供证时说,他不能确定事发前10天,其他证人是否能确定没有外人进入过屋内。

对此,高庭法官拿督诺查雅认为,既然此案存有疑点,故对两名被告的定罪是不安全和不稳妥的,因此宣判他们上诉得直,无罪释放。

在庭外,爱德华告诉媒体,首被告因其他罪行已服刑30个月,已刑满,他们现在已是自由人。

记者询问主控官关于此案的内容时,他说,根据查案官的报告,警方是在两名被告不在家时突击检查他们的房间,发现了毒品后埋伏在一旁,第二被告出现后将他逮捕。警方随后在一个包包内发现首被告的身份证,也将他一併逮捕和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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