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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2019
港禁蒙面法明生效·违者最高可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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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宣布,港府决定引用《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图:法新社)

(香港4日综合电)香港近4个月卷入修订《逃犯条例》冲突旋涡,且示威者暴力程度不断升级。香港行政会议周五早召开特别会议后,特首林郑月娥下午3时与一众司局长会见传媒,宣布引用英国殖民时代留下的《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简称《紧急法》)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周六(5日)零时起正式生效,规定任何人不得在获批准集会、非法集结或未经批准集会活动上蒙面,违例者最高可监禁1年,罚款2.5万港元(约1万3345令吉)。

《紧急法》于1922年制定,最近一次被引用已是52年前了。1967年香港爆发左派暴动时,时任香港总督戴麟趾曾引用过。

香港非进入紧急状态

林郑表示,港府相信该新法将对暴力示威者和暴徒的“激进行为”起到阻吓作用,能协助警察执法。但她强调,虽引用《紧急法》,不等于宣布进入紧急状态,行会非宣布香港进入紧急状态,主要因为社会出现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

林郑补充,若规例日后再无需要,政府可以撤回。

立法会10.16复会提交审议

她说,这是规例,属先定立后审议的附属法例,会在立法会10月16日复会后,提交予立法会审议。

称不会辞职

她排除若暴力持续将进一步采取更强硬措施的可能,并称她不会辞职,因为“辞职不能解决当前香港陷入的极为关键的公共危险状态”。她说:“我们必须拯救香港的现在与未来。我们不可以让情况一直恶化下去。”

她被问及实行此新法会否升高情势时,她称,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假设,但她相信新法能与公众对话能帮助降低情势。

林郑表示,近4个月以来,出现超过400场示威、游行和集会,之后往往演变成冲突,共逾1100人受伤,其中300人为执法的警员,形容影响范围广泛。

她又提到,在9月29日和10月1日的暴力事件中,暴力进一步升级,包括冲突由往日集中在一两区变成遍地开花,由往日在马路、港铁站外丢汽油弹延伸至丢入站内,往日大肆破坏公共建筑物,变成暴徒选定的目标商店,往日向不同意见人士对骂变成私刑解决。

据《禁蒙面法》,任何人在不获准的集会上不得遮盖全脸和半脸,包括面漆,否则将处以1年监禁,而拒绝警方指示移除口罩确认身分则将判刑6个月。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示,因工作、宗教和健康因素的需要而戴口罩者不受新法限制,因此记者也在此列,而法院也可对特定案件授予酌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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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打花园的示威者高举手掌展示五指,意喻五大诉求。大部分示威者都戴上口罩。(图:法新社)

教局向全港学校发通告 
禁学生校内校外戴口罩

此外,教育局长下午向全港学校校监及校长发通告指出,学生在校内或校外均不应戴上口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遮盖脸孔,有宗教或健康原因除外,而这原则亦适用于所有教职员及在学校工作的人,例如课外活动导师、由服务供应商派往学校提供服务的人员等。

教育局表示,想借此机会强调,学校不是表达政治诉求的地方,学校与持份者应协力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平稳和宁静的环境,亦呼吁学生避免接触陌生人,以及切勿参与可能出现混乱、危险或违法的活动。

《南华早报》等港媒早前引述未具名政府人士的消息说,“这法律不会全面禁戴口罩,会有例外,像是因医疗因素配带外科口罩。”

面罩已成为抗议者的抵制象征,这些抗议者担心一旦自己的身份被确认,会遭到处罚。示威者有的戴口罩,戴头盔、防毒面具、潜水镜和人工呼吸机,以应付催泪弹和警方的发射物。

早前当局考虑了多项加强止暴制乱的措施,除了《禁蒙面法》,亦包括延长拘留时间及禁止藏有“违禁”武器等。政府官员举例说,当局可以立法将示威者使用的一些武器如弹叉,列作法例订明的违禁武器,只要持有就可以拘人。

港府消息人士承认,即使通过规例,亦可能面对挑战,但违法者被捕后,将要承担多一条罪行,相信对部分人亦有一定的阻吓作用。

民主派会议召集人陈淑庄形容《禁蒙面法》是幌子,政府会透过《紧急法》绕过立法会,实施损害人权的法律。民主党主席胡志伟说,引用《紧急法》禁止蒙面、宵禁等做法无助解决问题,只是将问题“扫落地毡底”,加剧冲突,亦显示政府完全没有思考如何解开社会的死结。他担心一旦开始引用《紧急法》,之后亦可再次引用,而且“愈立愈辣”。

《禁止蒙面规例》(禁蒙面法)要点如下:

**禁止在某些情况下使用蒙面物品:

非法集结(无论是否暴动)

未经批准集结

公众集会及公众游行(即使警方无反对)

违者最高可处1年监禁及2.5万港元(1.33万令吉)罚款

**警方权力:

在任何公众地方发现任何人使用蒙面物品,并合理地相信相关物品相当可能阻止识辨身份,即可截停并要求有关人干除去蒙面物品核实身份。

违者最高可处6个月监禁及一万港元(5300令吉)罚款

**检控时效:

检控应自干犯该罪行当日起计的12个月内展开,而非按《裁判官条例》采用惯常的6个月时效。

**使用蒙面物品的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

宗教理由

先前已存在的医学或健康理由

从事一项专业或受雇工作,并在进行与该专业有关活动时,使用蒙面物品保障安全

**警务人员不在限制范围。

这项法令是针对“反送中”示威者在暴力冲击时因蒙面而不利警方执法所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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