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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2019
副财长:重呈货币法案·授权国行监管货币

(吉隆坡7日讯)财政部副部长拿督阿米鲁丁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重新提呈2019年货币法案(Currency Act)和2019年国行修正法案,授权国家银行管理大马货币、监管货币处理业务以及货币处理活动。

法案也旨在打击伪造纸钞或假硬币,以及赋予国行监管大马货币和增加国行的功能。

法案阐明,只有国家银行有权印刷发行新纸钞和硬币,违法人士可被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

副财长是于今年7月18日在国会下议院宣布撤回2019年货币法案和2019年国行修正法案,但没有解释撤回原因。

印刷货币须符国行要求

修正法案阐明,一家公司若要进行印刷货币生意,必须符合国行制定的要求,以提呈相关文件给银行和缴付一定费用,只有获批和注册后才能营业。

根据法案,只有公司可以提出申请,个人是不符合资格。

法案阐明,国行、注册货币印刷商和金融机构若怀疑是假钞和假硬币,可以逮捕涉嫌拥有有关假钞的人士。

国行、注册货币印刷商和金融机构有权向涉嫌伪造货币的人士索取个人资料如姓名、身分证号码和住址。

根据法案第37条文,任何被逮捕的人士必须提供个人资料给国行、注册货币印刷商和金融机构。违例者可被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

由国行、注册货币印刷商和金融机构“充公”的疑似假钞或假硬币,需要移交给警方,并把向涉嫌人士录取的口供呈给警方。

如果被充公的疑似假钞或假硬币被证明是真钞或真硬币,警方需要交还有关纸钞或硬币给当事人。

法案阐明,国行需要在银行办公室或其代理发出纸钞和硬币。

银行应对纸钞硬币面值负责

法案也阐明,银行应对纸钞和硬币的面值负责。

法案也授权银行可以收回任何纸钞或硬币,并给予至少一个月的通知。国行也有权力销毁、管理、或处理已收回的纸钞或硬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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