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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2019
SSM前CEO母子又控2罪·移至隆地庭一同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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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拉(前)及儿子阿都拉兹(后)被带离法庭。

(怡保7日讯)早前因涉嫌收贿及串谋的大马公司委员会前首席执行员扎拉母子,今日再于怡保地庭被控,法官英德拉批准案件移至吉隆坡第九地庭与被告其他控状一同审讯。

此案副检察司努鲁瓦希达表示,她根据总部指示,请求将此案件移至吉隆坡大使路地庭,与被告其他案件一同审讯。

扎拉及33岁的儿子阿都拉兹,今日在怡保地庭各面对两项控状;扎拉被控于2018年5月18日及25日,在一家银行万里望分行,与儿子阿都拉兹串谋;后者通过现金存款方式,从三汉手中接收共25万令吉贿款,以确保扎拉作为大马公司委员会首席执行员及投资委员,批准Ace Holdings Bhd志期4月19日题为“优先股股东”的财务与账户部内部备忘录,抵触2009年反贪会第28(1)(C)条文,并和相同法令16(a)(A)及24(1)条文同读。

阿都拉兹则被控于上述两个同样日期,在一家银行万里望分行,通过现金存款,从三汉手中为自己接收25万令吉的贿款,作为他确保扎拉批准上述内部备忘录的酬劳,抵触2009年反贪会16(a)(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24(1)条文下被惩罚。

一旦罪成,可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被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两名被告代表律师为沙基尔、莫哈末费沙、赛夫、诺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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