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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2019
播国歌不起立触法‧7义工皆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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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砂拉越人的砂拉越”(S4S)组织义工在抵触1968年国歌法令8(3)条文下被提控,7名被控者,前排左起为梁绍栋、官大强、陈各昌、彭彦斌、张安鲁、黄锡进及贝萍萍在法庭外与支持者合照。

(古晋11日讯)7名“砂拉越人的砂拉越”(S4S)义工今午在抵触1968年国歌法令8(3)条文下被提控上法,他们皆不认罪,各由一本地人以1000令吉人事保外候审。

这是我国首宗因播国歌时不起立而抵触国歌法令遭提控的案件。

推事庭推事祖拜达定于11月11日进行案件管理聆讯。

6男1女年龄介于37至64岁的被告,分别是梁绍栋、官大强、黄锡进、张安鲁、陈各昌、贝萍萍及彭彦斌。

40义工及支持者到场声援

约40名“砂拉越人的砂拉越”义工及支持者,也到古晋法庭声援7名被告,并高举“皇冠旗”。砂革新党总裁徐丽娜也出席,以行动支持。

尽管被提控,但7人神情轻松,心情似乎未受影响。

此案主控官为奴法兹里,7人的代表律师是李增泉;砂检控署局长依沙哈兹哈欣及数名副检察司也出席聆听。

由于出席聆听者众多,一度挤爆法庭,部分支持者受庭警指示在庭外等候。

控状指7人在9月27日晚上7时15分在德朗乌山酒店,因在公众场合不尊重国歌,抵触1968年国歌法令8(3)条文被提控,同时可在刑事法典34条文下同读。

首宗抵触国歌法令被控

这也是我国首宗因播国歌时不起立而抵触国歌法令遭控的案件。

根据1968年国歌法令8(3)条文,一旦定罪,可处以最高100令吉罚款或监禁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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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律师李增泉(右)正与被提控的7人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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