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培训障友单位 免服务税
(吉隆坡11日讯)政府建议从2020年1月1日起,为听觉、视觉、身体、语言、心理和学习障碍残障者提供培训和指导服务的单位,将被豁免6%服务税。
可以享受豁免的包括在卫生部或社会福利局注册的培训和指导中心,或在社团注册局注册的任何全国残疾人协会认可的培训和指导中心 。
2019年1月1日开始,培训和指导服务已在2018年服务税条例第一表G组第7项中,列为应缴税服务,有关服务需缴付6%的服务税,但不包括提供以下服务的公司或单位,即:
1.1986年投资促进法令第2条文下的研发公司和合约研发公司;
2.在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34B条文下批准的研究所;
3.联邦政府或州政府;地方政府或法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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