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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2019
交局:限年底前换是假消息·没强制车卡须转换VOC
作者: 张洁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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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更换车卡至车辆拥有权证件,须付50令吉费用。

张洁盈/报道

(加央12日讯)陆路交通局并未强制规定,旧车卡须换成车辆拥有权证件(VOC),同时更换车卡至车辆拥有权证件也免付费。

社交媒体传出一则消息,指车主须赶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将旧车卡(geran)更新为车辆拥有权证件,否则明年1月1日或之后才更换,则须付50令吉更换费。

转换VOC 免付费

大马陆交局今午发文告,证实这是假消息。任何车主可自愿性选择,是否将车卡换成车辆拥有权证件,同时是免付费的措施。

文告表示,该局将会在车辆拥有权证件取代车卡措施第三阶段完成后,才会公布上述自愿性新旧车卡更换的日期。

“陆交局只会向遗失车辆拥有权证件、更换车辆资料或其他事务的车主,征收50令吉费用。”

另外,玻州陆交局公关达米兹说,目前该局已采用网上申请,办理二手车过户手续,新旧车主无需附上车卡或车辆拥有权证件也可完成手续。

他说,该局从2016年6月1日开始,落实车辆拥有权证件取代车卡措施,不过此前所持有的车卡仍有效,车主并不需要刻意到陆交局去办理更换手续。

“上述消息有误导成分。无论是车卡或车辆拥有权证件,都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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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交局未强制规定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旧车卡须换成车辆拥有权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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