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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2019
“丹获回馈金非石油税”‧大臣:林冠英应懂得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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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州立法议会通过临时动议,谴责林冠英发表联邦政府已支付石油税给丹州的不实言论,混淆视听。图为丹州议长拿督阿都拉耶谷主持议会。

(哥打峇鲁15日讯)吉兰丹州务大臣拿督阿末耶谷说,联邦政府在9月支付给丹州政府的是石油回馈金(wang ehsan),并非财政部长林冠英所说的石油税(royalti)。

他希望林冠英懂得区分两者的不同,因为公益金可有可无,石油税则阐明在合约里,关系丹州人民的权益。

他否认联邦政府把“石油税”还给州政府,并指责林冠英言论不实。

他今日在州议会上,回答伊党士美腊州议员旺哈山的相关附加提问时,这么回应。

财政部长林冠英昨日说,联邦政府已经在今年9月把石油税退还给吉兰丹州政府。

阿末耶谷驳斥这番言论,并指州政府上个月从联邦政府获得的1574万9561令吉50仙款项,但这是2019年的石油回馈金。

询及州政府被拖欠的石油税总数额时,阿末耶谷表示,石油税的支付取决于年产量计算。根据丹州经济策划机构,丹州2017年的石油税多达10亿3000万令吉。

伊党议员动议谴责财长

较后时,伊党达旺州议员哈山莫哈末也在丹州立法议会提出临时动议,谴责财政部长林冠英发表联邦政府已支付石油税给丹州的不实言论,混淆视听。

这项动议获得全体出席议员支持通过。

巫统格拉那州议员拿督莫哈末阿威发言支持这项动议,同时感到遗憾,林冠英作为一名财政部长,竟然分不清石油回馈金和石油税的区别。

他强调,丹州子民有权享有石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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