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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2019
刘伟强:政府与相关单位研究·涉自杀法令 去罪案化

(吉隆坡15日讯)首相署部长(法律事务)拿督刘伟强确认,政府正在研究现有涉及自杀罪行的法令,包括刑事法典第309条文(企图自杀)、第305条文(教唆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自杀)及第306条文(教唆他人自杀)。

他指出,目前政府集合了利益相关者进行上述研究,涉及单位包括卫生部、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教育部、通讯及多媒体部、青年及体育部、警方、消拯局、大马伊斯兰发展局、吉隆坡心灵扶助协会(Befrienders Kuala Lumpur)和马来西亚精神医学协会。

刘伟强今天在部长问答环节,回答古晋市区国会议员俞利文的提问时这么说。

他也说,政府也在研究和比较其他国家的相关处理方式,例如英国、澳洲、巴基斯坦和印度。

针对俞利文在附加提问时询问,政府将在什么时候废除上述条文,不再将企图自杀者视为罪犯时,刘伟强说,政府已经准备研究文件交给利益相关者收集意见,以制定全面的策略应对这个课题。

“这项法令是在独立前制订,目前正处于‘去罪案化’的阶段,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以及需要和利益相关者商讨以制定策略。

“我希望我们在短期内会有一套不惩罚(企图自杀者),反之是协助他们的法令。”

俞利文说,他是基于日前发生的12岁少年因小六检定考试(UPSR)自杀事件,而认为政府应该去除企图自杀定义为犯罪的元素;反之,给予患者协助及支持,并不是把他们视为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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