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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2019
马夫兹:禁雇主歧视·修劳工法纳反歧视条文

(吉隆坡16日讯)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拿督马夫兹透露,政府将在修改1955年劳工法令时纳入反歧视条文,禁止雇主因职员的性别、宗教、种族、残疾、婚姻状态、怀孕及语言,对其施以歧视行为。

他表示,该部修改此法令时也会禁止雇主在劳资合约的条款中纳入任何含有歧视元素的内容。

马夫兹在国会下议院回应公正党峇东埔区国会议员努鲁依莎询问该部将如何保障申请工作者的权益,避免他们在申请工作时,作出回应。

不过,副部长强调,人资部修法时不会在法案中纳入维护工作申请者的条文。

根据1955年劳工法令,此法令保障职员的权益,但不包括还未受聘的工作申请者。

因怀孕被拒聘可投报

另外,马夫兹透露,目前没有任何法令可以对付拒绝聘请怀孕女性的雇主。

努鲁依莎在提出附加提问时询问,人资部要如何确保雇主如2020年财政预算案所宣布般为女职员提供90天产假。

不过,马夫兹没有直接回应这道问题,并答非所问的指出,目前没有任何法令规定雇主不聘请怀孕女性的话会受到对付。

然而,他强调涉及人士可以提出投诉,以便人资部可以联系相关雇主进行协商及作出劝告,以便雇主不聘请怀孕女性的情况不会频密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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