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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0/2019
强奸醉酒网友成孕·休班港警囚5年10月

香港一名曾获“银笛奖”、屡获警队嘉许的休班警,2016年涉趁女网友酒醉时带她上钟点酒店强奸,女方事后怀孕及堕胎。休班警早前强奸罪成后上诉得直,案件经香港高等法院重审,陪审团昨以大比数裁定罪成。法官斥被告因一己私欲及快感,无戴安全套强奸事主成孕,属加刑因素,另认为他需照顾女儿并非求情因素,斥责他“家散人亡,要自己负责”,判处他入狱5年10个月。

求情称屡获嘉许 未能照顾年幼女儿
官:家散人亡自己负责

4女3男陪审团昨以6比1裁定被告李伟嘉(33岁)一项强奸罪成。辩方求情称,被告以往品行良好,为改善家人生活加入警队,屡获嘉许,本案并非有预谋,且不涉暴力,他事后亦前途尽毁,造成重大打击;另被告育有一名年幼女儿,他在女儿出生时已还押,至今未能照顾她。

法官随即问被告“凭什么要求法庭考虑家庭背景作减刑因素”,认为判刑不能忽略事主,她再度上庭作供,忆起旧事亦难掩伤痛,事件伤害甚深,斥被告“犯了事,家散人亡,要自己负责”。

法官称强奸属严重罪行,被告趁事主醉酒、没有能力反抗时强奸她,提到“被告为何不用安全套,肯定是为一己之欲、快感,不理会事主怀孕风险”,最终事主成孕及堕胎,属加刑因素;但考虑到被告曾在警察学校考获“银笛奖”,任职警员期间获得47封嘉许信,以往有良好品格,以囚6年为量刑起点,在酌量减刑下,终判其入狱5年10个月。

(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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