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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9
女童刷10万打赏主播·家属称将诉诸法律

中国浙江青田的11岁留守女童在10天内给主播打赏近18万元人民币(近10.6万令吉)。为了挽回损失,女童家人正在积极搜集证据,要将此事诉诸法律。

据《钱江晚报》19日报道,年仅11岁的小陈10月2日至10月12日期间,在玩游戏和刷短视频时,打赏掉了近18万元。

小陈是青田某小学的女生,父母在西班牙打工,她跟奶奶在一起生活,是侨乡青田的典型“洋留守儿童”。

小陈的奶奶10月13日追问发现小陈将家里的银行卡绑定微信零钱后,用来打赏主播和购买游戏装备。

小陈的姑姑夏晓玲登录小陈的短视频账号,在送礼记录中看到,小陈给主播送出的礼物,仅仅10天时间刷了13.9万元人民币(约8.2万令吉)的礼物。小陈还给在直播间认识的网友发了将近2万元(约1.18万令吉)的红包,并给自己购买了2.2万元(约1.3万令吉)的游戏装备。

小陈说,这些礼物都是她送给“第五人格”的主播的。和主播们的聊天记录显示,小陈透露过自己仍是学生,但主播仍然不时发来信息提醒小陈,希望她多多关注自己。

夏晓玲认为,虽然家里人没有将密码妥善保管,负有一定的责任,但主播们明知小陈是小学生,还诱导小陈送礼,令她无法接受,希望能够把钱退回来。

为了挽回损失,夏晓玲尝试联系平台和主播,但是主播拉黑了她的电话。目前,夏晓玲正在积极搜集证据,并联系了律师。

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项黎律师认为,在平台上送礼给主播,属于一种赠与行为,该赠与行为涉及金额高达十多万元,并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单独实施或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该行为必须经其父母追认后方能生效。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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