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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2019
采用测谎仪证词为证据·首席大法官:须修改现有法律

东姑麦润(中)、黄达华(左)与刘伟强(右)会见沙巴法官及法庭官员。

(山打根21日讯)如果要在法庭採用“测谎仪”测试证人的证词,必须要修改国家的一些法律。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丹斯里东姑麦润指出,司法界没有想过要使用测谎仪的测试报告,但是,如果有建议使用,首阶段需要研究我国法庭在採取证据的法律。

“我认为,我们必须先研究现有的法律在接受证据的条件,因为法庭採纳証据是根据1950年证据法令。”

她说,如果涉及证人的供词方面需要使用新的技术和方法,就必须要研究修改现有的法律。

东姑麦润是于今日访问山打根法庭之后,受记者询问时,这么回应。

10月14日国家施政、廉政及反贪中心(GIACC)总监丹斯里阿布卡欣建议使用测谎仪;虽然如此,他说交由法庭决定是否接纳。

东姑麦润对于山打根法庭在审理包括比鲁兰、京那巴当岸的案件的表现感到满意。

“没有堆积很多未决案件,只有3宗案件被联邦法庭裁决必须交回这里研审。”

东姑麦润说, 这是她14年来第2次访问山打根,上一次她的身份是联邦法院首席主簿官,当时她是参与山打根法庭开幕工作。

明天她将参与在拜丹镇举行的流动法庭。

“我觉得沙巴内陆地区施的流动法庭是一项高尚的努力,我应该亲身参与,表达我对对沙巴及砂拉越法庭的赞赏。”

较早时,东姑麦润、东马大法官丹里黄达华及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即在法庭花圃植树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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