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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0/2019
副总警长:让孩子改装脚车·警方可对付父母
作者: 报道:吴雪儿

(吉隆坡29日讯)全国副总警长拿督马兹兰提醒家长,勿轻易允许孩子改装脚车,因警方可以以疏于照顾孩子的罪名对付父母,包括传召问话。

他今早在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出席电子招募警员系统推介礼后,在新闻发布会上被询及飙蚊型脚车的课题时这样回应。

“由于孩子可能还没有完全理解这种改装脚车所带来的危险,所以监护人对此负有责任,(若孩子骑飙蚊型脚车被捉到)警方会传召他们问话协助调查。”

他指出,全国交通调查及执法部目前密切关注这课题,相信接下来会有一个特别会议讨论相关课题,因为飙蚊型脚车活动是季节性的。

此外,吉隆坡交通调查及执法组主任祖基菲里助理总监受询时指出,警方在执行有关飙蚊型脚车的取缔工作时,一般会充公骑士的脚车,且可在1959年道路交通条规42(1)(a)(LN 166/59)条文下开出罚单。

可援引疏于照顾条文对付

另一方面,雪州交通调查及执法组主任阿兹曼警监受询时说,雪州交警会持续监督飙蚊型脚车活动,并且提醒父母不要让孩子随意改装脚车;警方不仅会采取行动对付违规的骑士,父母也会在2001年儿童法令31(a)父母或监护人疏忽照顾孩子条文下受到对付。

经过两年的审讯,在2017年轰动全国的飙蚊型脚车少年党遭撞死案的女司机沈可婷(译音)昨天无罪释放,其驾照和1万令吉保释金也即刻归还;事件在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许,在新山内环公路发生,一群巫裔少年准备夜骑飙脚车时,遭沈可婷的轿车迎面撞上,事故造成8死8伤。

事发前,为数30至40名年龄介于13至17岁少年是聚集路边准备飙脚车,由于该地点是个大弯和斜坡,且十分昏暗,驾车的沈可婷闪避不及而撞上去;她在2017年3月28日被检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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