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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2019
中国籍证人否认用不同名通行欧亚‧“购假护照非因遭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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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群(右)上庭供证,以手遮住脸部。

(槟城31日讯)槟州国民登记局官员、拿督级商人等6人被控伪造及贩卖报生纸、大马卡及护照案今日续审,中国籍证人王德群供证时,否认使用不同姓名分别在欧美及亚洲通行,也否认因涉及企业犯罪遭通缉,而在大马购买伪造护照。

首被告莫哈末法祖的辩护律师为西山那兹尔质问王德群,是否使用“王建来”这个名字在欧美通行。

西山那兹尔也指王德群身为中国及美国大公司总裁,拥有40间子公司,市值1000亿人民币,不可能不会英语,但王德群不认同。

王德群说,他没使用王建来这名字,也没使用王建来或王裕康这名字在中国公司担任首席执行员或主席,也没在2016年7月登上159期世界华人精英杂志,更没在2016至2017年涉及美国2家大公司的合并。

承认3国护照签名不同

他供证时承认自己持有的中国、瓦努阿图及大马护照上的签名不同,但否认这当中存有欺骗成分。

他解释,中国护照上签名的是中文名字,瓦努阿图护照上的签名是中文名的拼音,而大马护照的签名,则是中文名拼音的缩写,他认为都是一样。

因为拥有中国及瓦努阿图的护照,他承认是中国及瓦努阿图的公民,不过,除了这2本护照外,至今并没有其它的文件证据可以证明他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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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庭后,6名被告被押出庭外。

经友人介绍认识刘葛

王德群说,他是经过几个友人介绍下认识刘葛,其中一名介绍人,即自己公司的人,名叫来盈。

“虽然至今无法提供刘葛的资料细节,但这不表示刘葛是不存在的,我与刘葛不是很熟,若要刘葛的详细资料,应该问赖进华(次被告)。”

他指出,在当时被带到政府部门去办理相关申请手续时,才首次见到首被告莫哈末法祖,大约是去年12月,在对方办公室签了一些文件,但并没有付款给对方,也没看到对方有接受任何人的付款。

被捕前曾见过6被告

王德群指出,被捕扣留期间,他虽与6名被告分别关在相同或隔壁的扣留室里,但并不是因为如此,才在警方认人程序时认得6名被告。

他说,认得被告们是因为在这之前,就已经见过被告们。

他承认被捕后,曾承认非法持有大马护照而被判监狱3个月,与6名被告所面对的指控不同。

他不认同说,其认罪被判坐牢3个月的条件,是必须与警方合作及当控方证人。

明年4月6至10日审讯

证人供证完结后,高庭法官拿督阿达案订明年4月6至10日审讯。

案中首被告即槟州国民登记局官员莫哈末法祖(34岁)、次被告赖进华(56岁)、第3被告钱广才(36岁)、第4被告华裔穆斯林莫哈末法查陈(66岁)、第5被告罗章强(34岁)及第6被告叶青华(43岁),而第3被告是第4被告女婿。

6名被告共面对32项指控,包括触犯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26E条文、刑事法典第466条文(伪造出生注册官纪录等)、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25(1)(i)条文、刑事法典第466条文(伪造文件)。

首被告辩护律师为西山那兹尔、次被告代表律师是希瓦那登、第3及4被告代表律师尤索、第5被告代表律师哈巴星及第6被告代表律师李建维。

(人名皆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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