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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2019
李明安:免受反贪新令追究罪责‧“企业须制程序防行贿”

(吉隆坡1日讯)大马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审计委员会主席李明安提醒商业组织,必须在2018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新增的第17A条文于2020年6月开始生效之前,制定和推出“适当程序”以在组织内实施各项反贪举措。

他说,每个商业组织必须要有类似“反贿赂及贪污(ABC)框架”的内部政策,并确保在2020年6月之前获得董事会的批准。

有“白纸黑字”证据抗辩

他指出,这是为了一旦与商业组织有关联者为了商业组织获得利益而行贿时,组织内的负责人能以这“白纸黑字”的证据来抗辩,证明已采取了一切合理措施来防止贿赂发生。

他今日在“中总企业责任条文讲座会(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演讲时说,在面对反贪会的调查时,内部的框架、会议记录、行为准则或道德守则等“白纸黑字”是最好的证据。

根据第17A(3)条文,如果商业组织被认定对有关贪污行为有责任,除非该组织的董事、掌控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合伙人,或者与该组织的事务有关的人士能够证明贪污行为是未经他的同意或纵容而进行的,而且他已经履行职责进行了审查评估(due diligence)以防止该贪污行为的发生,否则他将被视为已犯了贪污罪。

另一方面,大马企业管理机构(MICG)副主席戴维贝里说,有关反贪的行为准则应反映有关公司营运所在地的法律和法规环境,并确保设定最高标准。

此外,他说,这应该白纸黑字写给与商业组织有交易的每个人,包括代理商,而且除了鼓励举报贪污之外,送礼与招待,公司报告的透明度等也应纳入行为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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