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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019
诉方:申请程序有技术错误 ·“不排除入禀高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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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布拉欣阿里(中)准备进庭聆审判决,并强调族群团结须从教育开始。左为莫哈末凯鲁。

(吉隆坡11日讯)申请挑战华淡小合法地位一案的起诉方代表律师沙哈鲁丁表示,提呈申请程序确实有技术上的错误,但法庭并没有裁决学校可使用华语及淡米尔语作为教学媒介,因此不排除入禀高庭的可能性。

“我们会再度入禀高庭,在这之前我们会深入研究法官的判决,法官的书面判词将成为我们进行下一步行动的参照。”

他在庭外受询时也引述法官今日的判词说,联邦宪法第152条款与1996年教育法令第17和28条文,两者出现矛盾。

联邦宪法第152条文阐明,马来文是国语,不妨碍其他群体在官方活动外使用其他语言,也不侵犯联邦或州政府保留和使用其他群体的语言。

指2条文与联邦宪法有矛盾

1996年教育法令第17条文阐明,除了国民型学校,国民学校须使用国语为教学媒介,若教学媒介不是国语,国语为必修科;第28条文阐明,教育部长可设立国民学校和国民型学校。

“法官证明,虽然国会有权制定1996年教育法令第17和28条文,但这两项条文与联邦宪法第152条款有矛盾,因此我们不会停止指控。”

华团及印裔组织组成律师团上周以“法庭之友”的身分在庭上协助发言。他们是董教总代表黄觥发、杨映波及拿督古迪雅星;华理会、大马淡米尔基金、淡米尔小学校友会的代表则是拿督峇斯迪安、拿督斯里兰。

另外,马来学生联合会、伊斯兰教育理事会及马大名誉教授哈欣耶谷也派代表律师出庭听审,包括首相敦马哈迪医生的御用律师哈尼夫及拿督再努里扎。

代表半岛马来学生联合会及伊斯兰教育理事会的哈尼夫说,申请并未获法官判定“没有成功机会”(merit),因此申请方将以此进行探讨。

询及案件是否需要入禀高庭,土权党主席拿督依布拉欣阿里说,任何人有权利入禀高庭,不排除案件会带到上诉庭,甚至是联邦法院。

“法官的判决说明这只是程序上的问题,事情至今并没有完全解决。

他重申土权党的立场说,我国教育制度须使用国语作为媒介语,若要达致各种族融合的目标,就必须从教育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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