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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2019
园坵经理控匿藏象牙·另3人周五同罪名面控

70枪杀象割牙案中被捕的52岁园坵经理(左三)周三被带上法庭面控。

(斗湖13日讯)轰动国际野生动物保育界的矮象中72弹及遭锯牙案,今天一名园坵经理在地方法庭被控匿藏2支象牙。预料,还有3人会在星期五被控同样罪名。

来自兵南邦的52岁的园坵经理再弗李云被控于10月2日早上9时,在甘榜联土局乌玛士园坵的经理宿舍,未主动向州野生动物局执法官员交出2根象牙,触犯1997年野生动物法令第40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对坐牢2年或罚款5万令吉。

被告在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在地庭法官阿旺克里斯纳达面前表示不认罪。

此案由副检察司沙里夫丁主控,被告聘请莫哈末再利再那为辩护律师。

副检察司里夫丁向法官提出以1万令吉和2名担保人作为被告保外候审的条件,被告律师则以当事人被停职直到结案为止为由,要求保释金减至5000令吉。

法官酌情后,允许被告由2名本地人以7000令吉保外候审,并交出国际护照直到结案为止,同时每隔两周须到野生动物局斗湖办事处报到。法官择期下月11日再过堂。

另一方面,与被告同时被捕的另外3人将在週五面对相同控状。

3名被告,分别是帕兰崔诺丁(59岁)、阿都拉西敏(68岁)及马丁亚洛(44岁)。

帕兰崔和阿都拉于上月22日承认非法拥用猎枪,被判坐牢2年。至于印尼籍被告马丁,于上月15日在移民法令第6(1)(c)条文下被判坐牢2个月及打鞭2次。

今年9月25日,斗湖加拉巴士乌丁河发现生一头公象尸骸。警方在10月2日逮捕6名嫌犯,其中1人带警方前往距离杀象地点约10公里的乌玛士4期园坵的果园,挖出锯下来的2支象牙。

剩下的2名嫌犯,其中1人(44岁男)转为控方证人,而48岁印尼男子因工作证件仍生效,目前已获释。

斗湖警区主任彼得翁柏斯(右)展示警方起获的象牙。(档案图)

出入庭没鞠躬行礼 

被告遭法官训斥

穿上深色衬彬和长裤,戴着眼镜的被告再弗李云面控时,因为出入法庭没有鞠躬而遭法官面斥。

他在进入地庭时,没有向地庭法官阿旺克里斯纳达鞠躬行礼,离开地庭前也没有向法官鞠躬致意,被法官谴责和命令被告为其冒犯行为,即刻道歉。

阿旺克里斯纳达声色严厉地对被告说:“你要庆幸我减少了你的保释金额,请你尊重法庭。”

他接着谴责被告的辩护律师莫哈末再利失责,没有向其当事人说明法庭上须行礼的程序。

法庭规则是当法官进入审讯室时,所有人都必须站起来向法官鞠躬;法官退堂时,所有人也需要站起来向法官鞠躬。至于法庭审讯途中,出入审讯室也需要向法官鞠躬。

公象身上有72弹孔,象牙被盗猎者锯断取走。(档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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