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3日讯)甲教育信托基金(TAPEM)前行政助理被控于2017至2018年期间,146次挪用逾240万令吉的学生奖励金公款,今日于地庭面对146项控状时改口认罪,被判坐牢584年及146下鞭笞,但因刑期同时执行,因此他只需坐牢4年及146鞭笞。
被告莫哈末哈纳菲(31岁),来自亚罗牙也甘榜猛公。被告今日身穿蓝色衬衫及牛仔裤出庭受审。他被押离法庭时,全程以黑色衣物遮脸,避开媒体的镜头。
控状指被告在2018年1月23日至2019年12月22日期间,身为马六甲教育信托基金的行政助理,却利用职权挪用准备发放给甲州学校的奖励金公款,总数为240万4000令吉,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第408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于1年及不超过14年,以及鞭笞,同时也可被罚款。
本案由反贪会副检察司依弯沙及聂哈丝丽妮提控。承审法官是拿督莫哈末纳西尔。
被告的3名律师为阿末哈菲兹、尔米鲁沙里弗丁及哥纳卡欣。
被告代表律师向法官求情时说,被告目前未婚,自1月被反贪污委员会扣查以后,全程给予合作,随后已不在该基金服务,目前在甘榜的杂货店工作,只有1000令吉收入,尚需供养父母及正在求学的弟妹,恳请法庭予以轻判。
同期执行刑罚仅坐牢4年
根据被告失信期间的银行转账记录,数额介于6000至5万6000令吉,相关的款项被汇入被告、被告母亲及友人的银行户口。据了解,这些款项原本是充作州内77所学校的学生奖励金用途。
莫哈末纳西尔最后决定判被告每项控状坐牢4年及1鞭笞,鉴于刑罚同期执行,因此,他被判坐牢4年及146下鞭笞。
他劝请被告在服刑期间能够自我反省,并懂得悔改,将来服刑后能够重新踏入社会,做个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