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反对党国会议员在下议院入禀紧急动议,反对候选人进行沿户拜访须向警方申请走访准证的新规定,但被议长驳回。
议长是以警方不会执行有关条例和首相署部长已作出解答为由驳回此动议。
巫统丹绒加弄区国会议员丹斯里诺奥马昨天援引议会常规第18(1)条文向下议院入禀紧急动议,要求辩论和撤回候选人进行沿户拜访须向警方申请走访准证的新规定。
虽然他的动议已被议长在内庭驳回,但他今午在议会进入辩论明年度财案委员会阶段时,再度挑起此事。
诺奥马表示,选委会主席宣布的新规定已违反了3大法律原则,即违反选举法令第9、16和17条文,违反联邦宪法第9条款,以及有关条例只局限于公开演说和宣传品。
“选委会没有权力,因为这是涉及自由活动。”
倪可敏:新规定由警方发出
主持议会的副议长倪可敏解释,议长已接获他的动议申请,但是这项动议并不符合条件而遭到驳回。
“你说的实情也不正确,这项新规定是由警方发出,而不是选委会。”
然而,诺奥马却紧咬不放,认为部长今早给予的答案是在误导国会。
他也要求副议长保证,从今天起警方不会执行有关条例。
不过,倪可敏无法给予保证,并说:“我不能指示警方做事,这是内政部长的权力,而内长也已说了,警方不会执行这条例。
“议长的决定是最后决定。”
诺奥马:与议长不同调
“刘伟强回答引混淆”
另一方面,诺奥马认为,刘伟强在国会部长问答环节,针对候选人进行沿户拜访须向警方申请准证课题的回应,与议长的回函自相矛盾,并质疑刘伟强是否清楚自己在回答什么。
他今日在国会走廊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议长是以警方不会执行有关条例和部长已作出解答为由,驳回反对党议员向国会提呈的紧急动议。
“议长指警方不会执行这项新条例,但部长的回答引起国会(议员)的混淆。
“部长说这项条例是依据法律,但(回函)却显示,警方不会执行这项条例,所以部长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回答什么。”
他希望当局可能撤回有关条例,因为候选人只剩下2天可以进行拜票。
“我们也希望丹绒比艾的人民支持国阵,因为如今的政府做的事情都令人民更为辛苦,这项条例便是其中一个例子,连部长都不明白自己回答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