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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2019
持械偷渡服刑中·又3人控私藏象牙

(斗湖15日讯)加拉巴干大象被人开72枪杀死及锯牙案,继前天1名园坵经理被控之后,今日又有3名男子被控上法庭。

3名因分别拥有枪械和非法入境目前在监狱服刑的男子今天被狱卒押往法庭被控非法拥有2支大象牙。

3名被告是帕兰崔诺丁(59岁)、阿都拉西敏(68岁)及马丁亚洛(44岁),被控在今年10月2日中午12时20分至午夜12时30分左右,在加拉巴干拥有共同意图或串谋拥有受保护的象牙。

他们否认触犯1997年野生动物法令41(1)条文。触犯这项法令到被罚款5万令吉至25万令吉之间,坐牢1年至5年。

下月16日过堂

地庭法官阿旺克里斯纳达订今年12月16日过堂。

他说,本案不存在保释,因为3名被告是在监狱服刑。

今年10月22日,首被告帕兰崔诺丁和次被告阿都拉西敏因为非法拥枪而被判坐牢2年;马丁因为非法入境而被判坐牢2个月,法官指示,马丁在本月27日服刑完毕之后,会继续扣留。

本月13日,来自兵南邦的52岁的园坵经理再弗李云被控于10月2日早上9时,在甘榜联土局乌玛士园坵的经理宿舍,未向州野生动物局执法官员交出2根象牙,触犯1997年野生动物法令第40条文。他否认有罪。

今年9月25日,斗湖加拉巴士乌丁河发现生一头公象尸骸。警方在10月2日逮捕了6名嫌犯。

剩下的2名嫌犯,其中1人(44岁男)转为控方证人,而48岁印尼男子因工作证件仍有效,目前已获释。

3名被告星期五被押往法庭面控私藏象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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