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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9
副内长:除非怀疑涉案·警不能乱查民众手机

(吉隆坡19日讯)内政部副部长拿督阿兹斯查曼强调,警方只可以在展开调查时,对疑似涉及案件的人士要求检查或没收他们的手机,警方无权随意要求检查民众的手机。

“唯有在刑事法典、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1948年煽动法令、2012年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贩运移民法令或2015年防恐法令下,检查手机的行动才会对疑似涉及刑事罪的人士进行。”

他发表文告表示,一些新闻报道只强调了警方有权检查公众的手机,因此他希望作出进一步说明,希望民众能对这个课题更加了解。

若有任何疑问或要作出投诉,公众可以拨打1-800-880-222热点,或电邮至[email protected],或传真至03-22667080,联系警方标准廉正部的投诉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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