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21日讯)4名入行仅3个月的解款车保安员监守自盗,从解款袋中窃取60万令吉现款,结果犯案不到24小时先后落网,警方也起回所有失窃款项。
彭亨州总警长拿督阿都加里尔说,本月14日中午12时,4名在一家保安公司劳勿分行任职的嫌犯,受命共乘一辆解款车,到当地一家银行收取一笔总额为281万7000令吉款项,以带回保安公司劳勿分行保险库存放。
“当天傍晚7时30分,4人再受命护送4个分别以解款袋包装的巨款前往位于哥打白沙罗的保安公司总部现金管理中心存放。当晚10时57分,有关解款车顺利抵达保安公司总部,在交接过程并未出现异常。
租旅馆客房藏赃款
“然而,当现金管理中心稽查人员点算款项时,却察觉当中失窃多达60万令吉现款。经保安公司向警方投报并提供嫌疑人情报后,劳勿警察总部商业罪案调查组联合彭亨州警察总部商业罪案调查组的侦查队,于次日(15日)在劳勿先后逮捕了4名嫌犯。”
他是今早在彭州警察总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这么表示。出席者包括彭亨州警察总部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华兹尔、劳勿副警区主任苏菲安等。
阿都加里尔披露,4名嫌犯都是居住在劳勿,他们都是在各自的住处落网。同时,警方也根据情报,在劳勿一家旅馆一间由嫌犯租下的客房内,从厨柜内搜出59万9300令吉的现金。
他补充,嫌犯一口气租用该客房长达7天以藏匿赃款,估计是等待造案后风声放缓才带走。嫌犯本身并没有住在旅馆,除了把房门上锁,带走钥匙,更额外吩咐旅馆业者不能打开房门整理房间。
他说,嫌犯支付予旅馆的700令吉住宿费,也是从赃款中抽出,当旅馆业者知悉后,亦把有关款项退还,因此60万令吉赃款已经悉数起获。
“4名嫌犯年龄介于21岁至51岁,没有犯罪前科,他们过去除了靠自己的工作营生以外,并没有在其他公司服务过。”
以失信罪扣留嫌犯
阿都加里尔说,虽然经过初步调查后确认,4名嫌犯当中两人是策划窃取者解款,另外两人并未直接牵涉其中,不过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408条文(失信)对这4名嫌犯一同进行调查,他们已经被延长扣留至本月22日,以协助调查。
“调查发现,嫌犯在护送解款途中,已经违反公司的标准作业守则,那就是中途两次停车添油并从该保安公司另一家分行处接收解款。”
阿都加里尔根据此次案件经历,敦促经营解款车保安业务的保安公司,务必提升保安方面的细节,做到滴水不漏。
例如,所有现金除了以保安密封塑料袋包装以外,装款项的帆布材质解款袋也必须扣上保安封条和拉上拉链等双重保护,确保没有出现任何缝隙,让别有居心者得以把手伸进袋子内窃取款项。
“所有解款车内也必须安装闭路电视(CCTV)及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并由公司总部所监督,以确保解款车内人员没有机会对所护送的款项做手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