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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1/2019
男子冒充警员·入狱6个月

莫哈末阿里冒充警员,被判入狱6个月。

(劳勿29日讯)33岁无业男子冒充警员向巴士司机及车上乘客索取钱财,他较后被警方人员逮捕及被提控,认罪后入狱6个月。

劳勿警区主任卡玛阿朱拉警监说,本月27日中午12时30分,市内一家巴士公司的司机被被一名自称警员,但没有出示警员证件的男子要求出示大马卡。

“该名男子也向每一名乘客索取钱财,威胁他们如果没有交出钱财,将会在巴士抵达吉隆坡之后对他们进行尿液检验。”

他说,巴士司机对该男子的举动感到怀疑,到劳勿警局报警。劳勿警方接获投报之后,当天逮捕了是名男子莫哈末阿里。

“33岁嫌犯无业,拥有7项涉及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6(2) 和15(1)(a)条文,以及刑事法典380条文的前科。”

该名男子被扣留至29日后被带上劳勿推事庭面控,他在刑事法典第170条文下被控冒充公职人员,罪名成立可以被判入狱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被控冒充警员威胁司机,以及乘客,各一项罪名。

莫哈末阿里当庭认罪,推事沙鲁依克善宣判他两项罪名各入狱6个月,唯同时执行,刑期由被捕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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