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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2019
被租客“骑到背上”怎办?
作者: 郑碧娥

余女士说,她在今年中将一个公寓单位出租给学院生,以及毕业了工作的两个社会新人,公寓有3个房,大房可以住3个人,另外两个中房,可以各住2个人,总共最多可以住7个人。

在这种情况下,其中一些家具例如书桌、书橱必须放在客厅,客厅剩下的空间已经不多,加上他们没有收拾房屋,显得相当杂乱。

多月没缴水电费入住人数超过限制

上个月,余女士上门找他们,因为她发现租客已经两、三个月没有缴付水费和电费,担心越欠越多,最后,催促他们偿还可能更加困难。

上门后,她发现屋内住的不只是她允许的最多7个人,客厅摆放床垫、枕头和被单,显然是住的人数增加了,让她非常不满,租客“骑到背上“来了。

在开始租给她们的时候,她顾虑到他们多数是学生,因此,租金要价比市场水平低,每人租金250令吉,加上他们自己需要缴付的水电费、上网费,每人最多需要支付300令吉,这在巴生河流域一带是非常实惠的收费,没想到他们得寸进尺。

余女士说,她的朋友面临租客没有缴付水电费之后,开始拖欠租金,让人觉得这年代似乎是租客的天下,拖欠租金不必面对惩罚,等于是无本的稳赚生意。

请问:“有甚么可以解决问题的办法?”

答:市面上租客“骑到背上“来的例子相当多,有一些例子并没公开讨论,担心租客“有样学样”。当待租房屋增多时,业主若租屋心切,没有筛选租客,往往会遇上“文明骗子”。

市面上一些上班族或学院生虽然有学问,可是品行未必等同,如果他们存心想住免费房屋,双方有签署租约可能好一些,假如没有或许会很麻烦。

按合约条文请屋友搬出去

余女士来信没有提及双方是否有签署租约,假如有,租客已违反租约精神,就是住客人数超出指定的最高数目,可以按合约条文向他们提出已经违约,请首要租客负责通知加进来住的屋友搬出去。

另外,他们开始犯错的项目不只一条,不只增加住客人数,还开始不缴付水电费,这其实很不能认同,提醒他们尽快缴付水电费,避免面对被切割供应的风险。

即使租客说,多补一些租金也不要让步,这会让他们有这样的想法:“反正钱可以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业主本身必须站稳立场,不能轻易妥协。

的确有些业主会担心,如果不配合租客的要求,他们会否破坏房屋内的设备,也许会有这样的风险,不过,如果业主不坚持原则,租客得寸进尺的例子将会不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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