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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47pm 17/08/2021

1MDB

1MDB

纳吉1MDB案 | 莫哈末哈占:没与控方交易 · 否认供证换撤被诉

第10名证人:一马公司前CEO

(吉隆坡17日讯)一马公司()前首席执行员莫哈末哈占否认与控方达成任何交易,以撤销1MDB对他提出的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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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哈占不同意辩方的主张,即他的名字从1MDB在今年5月入禀法庭的民事诉讼后,从被告人名单中“奇迹般”移除,是他在此案中出庭供证的部分“协议”。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展延逾2个月后,今日续审。莫哈末哈占以第10名控方证人的身分继续供证。

1MDB在今年5月,连同1MDB Energy (Langat) Ltd、Global Diversified Investment Company Ltd (前身为1MDB Global Investments Ltd)、1MDB Energy Holdings Ltd和1MDB Energy Ltd,对多名1MDB前董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提出民事诉讼,辩方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今日向莫哈末哈占出示上述诉状,并针对诉状内容交叉盘问莫哈末哈占。

从报道获知被诉 未收过诉状  

莫哈末哈占表示,他是通过新闻报道才知道自己被起诉,但他未曾收到有关诉状。

根据沙菲宜念出的诉状内容,其中7名被告人是纳吉、1MDB前董事丹斯里罗丁、丹斯里依斯密、Ong Gim Huat、阿斯威、拿督沙鲁尔及莫哈末哈占。

除了纳吉和6名前董事,沙菲宜也念出被告名单上其他1MDB高层管理人员,包括了1MDB前首席财务员阿兹米、1MDB前财务董事Terence Geh Choh Heng、1MDB前法律顾问Jasmine Loo Ai Swan、1MDB前业务发展执行总监Casey Tang Keng Chee、1MDB前首席投资员Vincent Beng Huat Koh、1MDB前首席财务员Radhi Mohamad、1MDB前投资总监Kelvin Tan Kay Jin。

根据此前的新闻报道,在被告名单中的这些人士被指控欺诈性虚假陈述、欺诈性违反职责、欺诈性违反信托、违反法定和合同义务、共谋、疏忽、知情接收、欺诈性挪用和不当牟利。

沙菲宜盘问莫哈末哈占,知道有关的诉状后,有什么想法?

莫哈末哈占表示,他就等待接收有关的诉状。

沙菲宜接着向莫哈末哈占出示一份修改诉状,有关诉状显示莫哈末哈占及多名前董事的名字从被告名单中移除。

沙菲宜问:“你(莫哈末哈占)是否同意我所说的,即为此案出庭供证的沙鲁尔,他的名字也被移除了。”

莫哈末哈占回答是的。

“你(莫哈末哈占)获得保证,即你的名字会(从诉状被告名单)移除。”

莫哈末哈占不同意此看法。

根据此前新闻报道,名字从有关诉状中被移除的包括了罗丁、依斯密、Ong Gim Huat 、阿斯威、沙鲁尔、阿兹米和莫哈末哈占。此修改控状是在7月入禀法庭。

同意没做任何事被撤诉

沙菲宜接着问:“你(莫哈末哈占)是高层管理人员,也是董事和首席执行员,你在没有做任何事情的情况下,名字被移除?”

莫哈末哈占回答是的。

他说,此前他并未意识到名字从诉状中被移除,也未曾与控方达成任何交易。

沙菲宜进一步向莫哈末哈占主张,被形容为“江鱼仔”(ikan bilis)的管理团队,他们的名字还在诉状中,如Casey Tang Keng Chee、Vincent Beng Huat Koh。

“你(莫哈末哈占)不知道为什么你的名字会被移除?”

莫哈末哈占回答不知道。

自觉不像CEO

“1MDB实为刘特佐掌控”

此外,莫哈末哈占供称,大马在逃富商刘特佐当时对1MDB高级管理层的控制,像是在经营1MDB,并指本身对此情况容忍了2年4个月。

他同意沙菲宜的主张,即他觉得自己不像首席执行员,因为是刘特佐在控制1MDB。

沙菲宜问莫哈末哈占,在1MDB出现状况后,身为首席执行员的他是否有采取任何行动解决问题。

莫哈末哈占表示没有。

沙菲宜进一步问:“你(莫哈末哈占)是否曾向罗丁反映无法再容忍上述情况,并要求可能在罗丁的协助下,解决上述情况,向纳吉确认1MDB的运作方式?”

莫哈末哈占回答没有。

指刘特佐是“首相”

莫哈末哈占是于2012年8月开始在1MDB担任首席营运员一职,2013年3月受委为首席执行员,直到2015年1月离职。

他也说,Terence Geh和Jasmine Loo是“刘特佐的人”,而刘特佐“基本上是首相”。

他同意沙菲宜的主张,即指刘特佐是“首相”,是他的假设。

此外,沙菲宜问莫哈末哈占:“你是否觉得你身为1MDB的首席执行员,表现得好吗?所有事情是刘特佐在掌控。”

莫哈末哈占回答,(表现)不好,而此情况也影响他的自尊。

沙菲宜进一步向莫哈末哈占主张,指后者在造成1MDB陷入灾难后,收取逾200万令吉的花红和薪水,并问莫哈末哈占,接受这笔钱有何感想。

莫哈末哈占询问,他是否需要回答这问题。

针对沙菲宜的上述盘问,主控官阿末阿克南副检察司提出反对,指莫哈末哈占收取的花红与此案无关,花红一事也不在莫哈末哈占控制的范围。

对此,沙菲宜表示,辩方试图证明证人的口供不一致,因为证人身为首席执行员,却完全不像个首席执行员。

“他(莫哈末哈占)没履行职务,却收取花红。他对这有何想法?”

沙菲宜说,这和莫哈末哈占的可信度有关。

他接着问莫哈末哈占:“你说你被刘特佐牵着鼻子走。但面对公司的情况每况愈下,你得到了花红。你接受这笔花红,不觉得羞耻吗?”

莫哈末哈占表示,花红是董事会议决的,并指本身已完成了工作。

沙菲宜接着向莫哈末哈占主张:“你为收取这笔钱感到羞耻的唯一原因,因为你是刘特佐阴谋的一部分。”

莫哈末哈占表示不同意。

沙菲宜进一步向莫哈末哈占主张,指后者允许刘特佐和其他同伙误导纳吉,以及允许未经财政部批准的事项。

莫哈末哈占不同意上述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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