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1日讯)2名分属P29和P42公务员级别的柔佛州反贪污委员会官员,涉嫌诈骗一名涉及贪污案的男子可以4万令吉作为“销案”代价,于今早被带至新山法庭提控。其中一人认罪,另一人否认罪行,法庭一律将下判日和过堂日定在11月24日。
1被告认罪1不认罪
此案交替控状指2名被告在2021年10月14日晚上7时57分,在新邦令金县甘榜依布拉欣麻吉的文律路一家食肆内,欺骗35岁男子法利以4万令吉作为协助后者解决一宗贪污案件的费用,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17条文,可在第34条文下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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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条文下被定罪者可被判刑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听取交替控状后,案件32岁第一被告阿米尔在庭上认罪;34岁第二被告万卡玛鲁,则否认罪行。
本案主控官苏海丽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将保释金定在每名被告3万5000令吉。
2被告各以7千保外
第一被告阿米尔在听取交替控状后认罪,其代表律师莫哈末沙烈随后要求法庭择日下判。
他指出,其当事人负担没有工作的妻子和3名分别5岁、3岁和5个月大孩子的生计,薪水是每个月4000令吉,目前仍在居銮反贪局工作,没有逃走的风险,因此希望法庭将保释金降低。
承审法官拿督莫哈末卡玛阿里芬基于控方需要时间准备案情文件,择定11月24日下判,过后允以被告以7000令吉保释金庭外候判,并且须要交出国籍护照,以及由一名担保人担保出外。
被告万卡玛鲁在听取交替控状后,否认罪行。
第二被告万卡玛鲁代表律师莫哈末阿兹兰指出,其当事人目前是一家六口的家庭支柱,和目前怀孕3个月的妻子育有4名孩子,每个月5600令吉薪水和也是公务员的妻子2600令吉薪水,在付完每月开销后仅剩下2000令吉。
为此,他要求法庭以此斟酌被告的保释金额。
另外,他表示,被告目前还在担任新山反贪局官员职务,没有逃跑、拒绝上庭的风险存在。
法官过后将案件定于11月24日过堂,同时允许被告以7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以及交出国籍护照和由一名担保人保外。
与媒体“躲猫猫”防被拍
被控反贪官员和媒体大玩“躲猫猫”!
2名被提控的柔佛州反贪污委员会官员,在被提控后交付保释金期间,与媒体上演近2小时的“躲猫猫”以防被拍。他们人一度以站立式广告牌遮身,其中一人在跑着离开法庭时更在楼梯间跌了一跤,并直接撞向2名记者的手机和腰包处。
以站立式广告牌遮身
上述案件大约在上午12时左右休庭,但2名被告选择在位于5楼的反贪会法庭内等待保释,在等到保释金后从庭内楼梯间直达一楼柜台交保,避开了在庭外等候的媒体。
由于有部分摄影记者在一楼等候,2名被告就以站立式广告牌遮挡全身,站立式广告牌也顿时变成移动看板。
交保后,2名被告仍在法庭内迟迟不出现,他们的朋友也给予助力,包括“提醒”媒体被告会从后门离开,惟媒体决定分批守候在前后门。
一度跌倒撞到记者
下午1时28分,2名被告“终于”离开法庭,只见2人以衣服遮盖,先后跑出法庭。其中一名被告更因脚步不稳,一度在楼梯间跌倒,动作灵敏的他立即站立快步跑向法庭正门。这时一辆准备接应2名被告的汽车“准点”抵达门外,2名被告随即跳上车扬长而去。
一名中文报男记者指出,其手机在被告跑离法庭时被其中一人撞跌在地上,由于事发突然并没有留意到是哪一名被告撞上;另一名中文报女记者则表示被其中一名被告撞到腰包,但相信可能是对方下楼时脚步不稳跌倒后失去中心需要搀扶,才“扶”了她的腰包以站稳脚步。
根据观察,其中一名被告在离开法庭前已换掉上庭面控时的衣服。
一名男记者的手机在过程中被撞飞。(林添喜摄)
2名被告跑出法庭时,其中一人不慎滑下楼梯间。(蔡慧春摄)
负责接应的汽车“准点”抵达法庭门口将2名被告接走。(林添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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