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2日讯)卫生部食品安全及品质局(BKKM)指出,尽管国产威士忌“TIMAH”并没有就产品的标签向该局寻求咨询服务,但也强调以“TIMAH”一词作为食品标签并没有抵触1985年食品法规第18(1A)条文。
该局指出,他们是根据1983年食品法令及其规定对食品标签进行监督,而根据1985年食品法规第18(1A)条文,并不允许任何表示等级、质量或优势的词或任何具有相同含义的词,作为食品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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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诸如‘TIMAH’、‘OMAR’等品牌的名字,由于并不反映等级、质量或优势,因此并不在1985年食品法规第18(1A)条文的涵盖范围。”
卫生部食品安全及品质局今天针对国产威士忌“TIMAH”课题,发文告这么表示。
卫生部食品安全及品质局也澄清,该局并没有给予任何与食品标签相关的批准,而只是提供食品标签咨询服务,以确保产品标签符合1983年食品法令和1985年食品法规下的标签规定。
“根据审查,该公司并未向该部门寻求任何标签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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