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5日讯)父亲是大马人,母亲是中国人,孩子在怡保出生时俩人未注册结婚,导致5岁女童至今仍无国籍。怡保高庭法官拿督阿都华合今天基于女童是在马来西亚出世,且其中一名双亲,即父亲是马来西亚公民,所以宣判女童应赋予马来西亚国籍。
在此案中,女童父亲因孩子未仍无国籍,于早前将此案带上法庭,希望可在孩子学龄前让他获得公民权,保障孩子的未来。怡保高庭于今日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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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出生时 双亲未注册结婚
此案的代表律师王优辛今日在聆听判决后指出,法官作出上述的判决,主要是认为女童在出世时,父母是否合法注册结婚,对这宗案件并不相关。毕竟女童在马来西亚出世,没有拥有其他的国籍或护照,因此这孩子符合了在马来西亚成立之后在我国诞生的条件。
他说,其二是女童的其中一名父母是大马人,女童又在大马出世,因此符合联邦宪法第二列表(Schedule)第II部分的1(a)和1(e)条文
他表示,法官认同他们的观点,并作出了上述的判决。他们整个团队对这个判决感到很开心,如今女童的家庭能够在一起了。
与马菲女童案不同
早前答辩方援引今年一项联邦法院裁决,即父亲为大马人,母亲为菲律宾人的海外出生孩童不能获得大马公民权一案,但当时起诉方认为上述案件不适合于此案,因为该案孩子在菲律宾出生,有菲律宾护照,但此案孩子在怡保出生,没有其他国家的公民权,也没有离开过马来西亚。
代表律师拿督高永泉指出,答辩方援引的联邦法庭裁决,即父亲为大马人,母亲为菲律宾人的海外出生孩童不能获得大马公民权一案,是完全不一样的。
他表示,法官今日的判决是一个标杆性的判决。而且,案件已经解决,女童将会成为大马人。
代表律师黄景亮指出,他们的团队对法官的判决感到开心,不过,接下来还要看国民登记局的反应,他们希望国民登记局不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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