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一名单亲妈妈由于疏于照顾1岁7个月大的儿子,导致亲生儿子手臂和腋下被烫伤,她今日在地庭被罚款9000令吉。
被告现年26岁,是在网上售卖化妆品的电商,她在审讯首日认罪,地庭法官伊兹拉利占作出上述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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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31(2)(a)条文,如果被告无法缴交罚款则必须服刑9个月代替,同时需要在无需担保的情况下守行为3年。
这件事于去年12月在文良港发生,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违法者可以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最多20年,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莫哈末艾曼副检察司要求给予被告相应的惩罚,作为对被告的一个教训,也传达一个讯息给社会大众这是一项严重的罪行。
“此案的受害者不是因为意外而被烫伤,而是被告蓄意的疏忽造成。根据被告承认的案情,其前夫在带走其儿子时,其儿子处于创伤后感到害怕的情况。”
被告的代表律师祖基菲里则代为求情,希望被告获得轻判,因为被告已经后悔,以及必须照顾家庭。
“被告是一名单亲母亲,在冠病疫情之后失去收入,而且必须奉养年迈的父母。”
前夫问起伤痕 被告称不知情
被告的前夫是这起案件的投诉者,他在探访儿子时发现其身上的伤痕,而且非常惊恐,他询问被告时,被告却表示不知情。
受害人较后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验伤的结果显示腋下和左右手臂后面都有烫伤的伤痕,背后也有擦伤。
投诉人和被告已经离婚,轮流照顾儿子,目前儿子已经送回给被告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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